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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原本是一名中学教师,却抵挡不住权力、金钱的诱惑,多次挪用公款,在违法犯罪的泥潭里越陷越深—— 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袁桥初级中学原教师、食堂报账员宋贤春,在2014年2月至2017年9月间,利用其负责收缴、管理袁桥初级中学伙食费的职务之便,先后11次挪用其保管的伙食费335万元,构成挪用公款罪。 仕途逐梦 甘为违规吃喝套用伙食费 2013年暑假临近尾声,分管后勤的副校长电话征询宋贤春是否愿意兼任食堂报账员,这个征询虽有些意外,他却从领导的话语中嗅出了弦外之音、言外之意,这是学校有意在培养他,为提拔他创造机会。能步入仕途,对于人到中年的宋贤春来说,当然是求之不得,欣喜不已。他满怀期待地走上兼职报账员的岗位。 然而,开学后不久,分管后勤的副校长和总务主任(另案处理)便先后跟他说:“学校用钱的地方多,有些又不能通过正常渠道报支的费用,要从食堂套一部分钱出来。”刚上任不久的宋贤春对学校伙食费管理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对领导口中声称的“不能通过正常渠道报支的费用”也不知所云,心里只是犯起了嘀咕,学生上交的伙食费不是应该用在学生吃饭上吗?怎么要从中套钱出来用在其他地方呢? “领导布置的事情直接拒绝了不好,况且自己以后还得靠他们才能提拔。”尽管当时的宋贤春也有过犹豫,但渴望提拔的欲望占据了内心的那份良知,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之后,最终还是踏出助纣为虐的第一步,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2013年下半年开始后的每一学期,在领导授意下,宋贤春每次都心领神会地采取虚列菜目,增加成本等手段从食堂伙食费中套出资金。“听话”的宋贤春也自然拉近了与领导的距离,领导偶尔也会叫上他一起出去吃喝,在灯红酒绿、杯酒觥筹中他也终于明白,原来套出的伙食费用在了少数领导的违规吃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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