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9日晚上九点多,启东人陈某醉酒后开车上路,在路上遇到妻子的车。双方发生争执,妻子拨打110报警。警察赶到后发现陈某醉驾。今天上午,启东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陈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
经查,陈某在6月19号晚上九点多,饮酒后开车从小区出发,在路上遇到妻子张某的车。两人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妻子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陈某涉嫌酒后驾驶。
启东法院刑庭副庭长 闫丽丽: 酒后驾车遇到他妻子发生一个纠纷,因为家庭矛盾,然后他妻子报警之后,民警在出警过程中发现他有酒后驾车的嫌疑,通知了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启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惠萍中队副中队长 顾凯健: 出警过程中发现,现场是两辆轿车发生轻微刮蹭,其中两方当事人是夫妻关系,男方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酒精含量是101mg/100ml,已经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然后民警带当事人去医院抽血,经化验已经达到醉酒的标准。
公诉机关认为,陈某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因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但陈某和家人为了逃避法律惩罚做了虚假陈述。
启东法院刑庭副庭长 闫丽丽: 刚开始的供述中,编造了一个请代驾驾车,他本人没有驾车的谎言来掩盖自己的事实,掩盖自己的罪行,后来也是被发现,后来他让自己的妻子和岳父做了虚假证言,被发现后,他也如实供述了自己犯罪事实。
启东法院判处陈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启东法院刑庭副庭长 闫丽丽: 拘役一个月的刑罚,并没有适用缓刑,他编造虚假供述,而且让他妻子做虚假证言的这么一个情况,想逃避处罚,主观上有一定的逃避处罚的这个情况,对他没有实行缓刑,希望他在这里面吸收一个教训。
来源:城市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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