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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走超市20多个食品袋,算盗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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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4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谁是谁非
赵奶奶去超市买东西,在生鲜区撕了20多个食品袋想带走,在结账时被超市工作人员拦了下来。

工作人员说,超市有规定,如果多拿食品袋,要么报警算盗窃,要么就按一个两毛钱买走。赵奶奶怕真被带到派出所,就交了几块钱,买走了这些食品袋。

大家来说说,拿走超市的食品袋,算不算盗窃呢?

北京德怀律师事务所刘会丽律师

答案揭晓
北京德怀律师事务所刘会丽律师说:

塑料袋虽小,但是偷超市塑料袋的行为,并非小事,属于盗窃。如果盗窃数额较小,属于治安案件,嫌疑人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如果数额达到了一定程度,涉嫌盗窃罪,要负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具体金额标准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而定,就涉嫌犯盗窃罪,要受到刑事处罚。

我注意到网上对于偷超市塑料袋的行为有不同的声音和评价,甚至有人认为只要是购物了,偷拿塑料袋的行为就不是盗窃,这种观点是错误的。购物使用塑料袋是基于正当使用,而偷拿塑料袋是非法占有,不能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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