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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 通州公安侦查一起 介绍卖淫的案件过程当中 发现了一个 以嫌疑人某为主的恶势力团伙
这个团伙长期在旅馆酒店活动 通过控制多名未成年少女 对他们实施强奸、抢劫 非法拘禁、强制猥亵、侮辱 引诱、介绍买淫等犯罪行为 昨天 通州法院经过审理 对这一团伙案做出判决 据了解,这是扫黑除恶行动开展以来, 南通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性质最恶劣的一起恶势力团伙案件。2017年5月 被告徐某通过朋友介绍 认识被害人王某某 认识以后 徐某团伙通过强奸 拍摄视频控制王某某 然后把王某某当作生财工具 从2017年5月到8月 逼迫她卖淫20余次 期间 王某某还被徐某团伙 实施非法拘禁、强奸 威胁、侮辱等犯罪行为 手段极其残忍 情节恶劣 对被害人造成极大伤害
庭审现场:
被害人王某某伺机逃离该酒店,被被告人徐某、翟某等人抓回殴打,后又将其带回酒店。
徐某团伙一共通过 处男女朋友欺骗 通过暴力手段威胁等方法 控制了王某某等5名未成年少女 通过介绍买淫获利11万多元 另外 该团伙还涉嫌,盗窃 抢劫、寻衅滋事 这个恶势力团伙首要分子徐某 数罪并罚 被判刑24年6个月 并处罚金 其他被告人也受到严厉惩处 李振男 通州法院刑庭庭长
今天刚刚宣判的案件,是我们自2018年以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宣判个罪刑期最重的一个案件,被告人涉及六个罪名,也表现了我们通州法院,对恶势力的打击信心和严厉惩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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