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4日 崇川区城管局局长龚培湘就群众举报南通市中新一路 6号(南通十建)违法建设电梯井及三处擅自破墙开门迟迟没有执行案,通过电 波进行答复,南通市中新一路6号(南通十建)违法建设电梯井,根据处罚决定 及政府2018年8月22日批复,进行强制拆除,强拆公告2019年4月20日送 达,龚培湘局长答复举报人由于违建电梯井上方有高压线,电梯井距离高压线6.2米,请评估公司进行风险评估,一个评估报告时间长达近6个月,龚培湘局长答复,,评估公司2019年10月12日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显示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操作距离不得低于10米,现违法建设电梯井距高压线仅6.2米,给拆除带来安全风险。 为了破解崇川区城管局执法难题,维护法律尊严,举报人致电权威部门国家 电网,2019年10月16日出具答复书,经检测高压线(最下线)距违建电梯井 净空距离为10米。完全符合拆除距离。 高压线(最下线)距违建电梯井净空距离评估报告检测距离6.2米,权威部 门国家电网检测高压线(最下线)距违建电梯井净空距离为10米,两个数据相 差太大,高压线为电力部门架设,国家有规范,不可能出错,并且此处先有高压 线,后有违建电梯井。 举报人联系南通电力部门,电力部门让执法部门联系他们,他们于拆除当日将派专人到场进行维护,必要还可以停电协助拆除。 综上可见南通市城管局督办不力,崇川区城管局局长龚培湘恶意串通评估公司出具虚假评估报告 故意拖延执法 ,拒不执法,公然包庇南通十建集团有限公司。该违建未拆除举报人多次向南通市城管局反映无果。 再看看崇川区政府批复,抄送诸多部门,可见政府拆除南通十建违法建设之决心。请崇川区城管局局长龚培湘不要再为南通十建违法建设故意开脱,立即执行政府批复,尽快组织人员、部门对南通十建违法建设电梯井进行强制拆除,维护法律尊严。 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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