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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17岁男生在教室奸杀女同学获刑无期,民事诉讼明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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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8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10月2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新东方教室奸杀案”受害人母亲李洁处获悉,该案的民事诉讼部分将于明日(29日)下午3点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此前,李洁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王某以及他母亲承担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超过1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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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洁女儿。  本文图片 红星新闻

红星新闻记者获取的《民事起诉书》显示,刑事审判时,原告李洁不想与被告人达成赔偿协议,因为李洁不想拿女儿的生命以金钱来作衡量,只想让被告人获得应有处罚,并当庭明确表示,在刑事审判结束后,会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得到法庭准许。

刑事审判后,李洁“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提起诉讼。”李洁在《民事起诉书》请求法院法院判令,两位被告——王某和他母亲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差旅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等相关费用,共计17529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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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传票

红星新闻此前曾报道,2016年5月19日晚,李洁16岁的女儿姚某在北京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学校失联。次日清晨,姚某的尸体在该校教学楼601教室被发现;同日,姚某的同学——17岁的王某投案自首。据王某交代,于19日21点左右,在教室强行和姚某发生关系后,因为恐惧其会告知家长老师,后扼其脖颈致其窒息死亡。

2017年6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院一审认定王某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随后,王某一方不服,提起上诉。2018年12月2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澎湃新闻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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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8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强奸杀人。。这都没死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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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8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在里面都瞧不起强奸的,希望他这辈子都受尽磨难,别轻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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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8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死刑,恶魔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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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8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希望监狱有人打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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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8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恶魔在人间,和年龄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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