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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 黄立勇:呵护“石榴籽” 共育“团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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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10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记者 卢洋 通讯员 王俊哲
927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南通市苏中纺织有限公司董事长黄立勇被表彰为模范个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每5年召开一次,1988年以来,国务院共召开7次民族团结进步总结表彰大会,此次获此殊荣,是国务院和江苏省政府、南通市政府对海安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肯定与认可。
  帮扶少数民族同胞脱贫
  南通市苏中纺织有限公司,201212月被确定为全国民族特需产品定点生产企业。多年以来,黄立勇不断提高产品档次,满足少数民族地区服饰用纱需求。近3年,企业先后投入1亿多元进行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公司质量效益显著提升,技改氛围浓厚,产业发展攀高走强,加快推动民品企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实施“五创工程”,激发广大职工的创新能力,努力打造苏中品牌,争创省优产品和国家名牌产品。公司先后荣获“江苏省民族工作示范企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称号。
  近两年,黄立勇将有色线销往四川、云南、甘肃、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为少数民族提供传统手编原料,价格低于市场价,帮扶少数民族同胞走上致富之路。去年,直销少数民族地区的产品3600万元,让利40多万元,增进了与少数民族地区的团结互助,提高了公司的知名度。今年,又在云南丽江建立了一家贸易公司,减少中间环节,实现了为少数民族服务的“零距离”。
  自接任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会长以来,黄立勇热心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带领促进会成员帮扶对接100户、320人的少数民族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先后出资5万多元资助云南省南涧彝族自治县张加进、黄进生等3人读完高中,捐款云南南涧一中1万元,捐助南通西藏民族中学1万元,为海安市200名少数民族困难学生捐助共计20万元。
  打造民族团结进步“海安样本”
  近年来,黄立勇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以“尊重民俗、有效维权”为主导,做到“政治与经济、生产与生活、大事与小事”统筹兼顾,坚持少数民族职工“四优先”原则,拓展民族团结、和谐发展的新空间。
  南通市苏中纺织有限公司有苗、壮、彝、瑶、白等少数民族职工30多人。在黄立勇的关心帮助下,一批又一批少数民族员工安居乐业,有的还成长为企业的技术骨干力量。白族姑娘杨金水当选为市政协委员。壮族姑娘梁永熙,20岁进企业工作,现已成长为机台组长,在海安安了家,多次被表彰为“生产标兵”“技术标兵”“文明标兵”,被授予南通市“五一”劳动奖章,连续当选为江苏省第十二届、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让“石榴籽”开出“团结花”,黄立勇打造了民族团结进步“海安样本”。据了解,海安是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有苗、回、土家、侗、布依等35个少数民族,户籍人口3800多人,分散居住在全市10个区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4200多人,主要分布在高新区、开发区,在城区经商或在企业务工。海安民族工作的重点正在从乡村扩展到城区,从常住少数民族人口扩展到流动少数民族人口。2005年,海安人民政府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15年,海安民族宗教事务局被省政府表彰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成为全市共识。
  “近年来,我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落实‘教育扶持与产业扶贫并举、困难救助与引导就业并举、精神融合与事业融合并举’的工作举措。三个‘并举’,让‘石榴籽’抱得更紧,促进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奚荣华表示,“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考核要求,完善工作思路,突出工作主线,谋划工作措施,凝聚工作合力,创新工作机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持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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