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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民声] 老百姓的权益可随便侵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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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10-9 13:27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我们是通州区双皮桥60号育才居委会的居民,江苏旭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接了我们这片的河道冲洗改造工程,10月7号,在未有任何书面,口头通知,未和我们七家住户任何沟通商量的前提下,擅自砍伐了我们私有的竹林,树木,严重毁坏我们绿化,破坏我们的居住环境!!!在我们报了110,警察来了之后,才停止了野蛮施工。我们想问,在国家坚决打击“市霸,行霸”,“扫除黑恶势力”的形式下,是谁给了他们这么大的权利去随便侵犯,损害我们老百姓的权益,是不是请相关部门给我们老百姓一个说法?

南通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10-9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会不会竹林的区域属于河道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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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9-10-9 13:4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属于老百姓家前屋后院的东西,政府要改造,我们也支持,是不是应该有沟通,商量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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