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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栟茶道德高尚的卖草老人蔡锦城赢得了栟茶福祥当铺的敬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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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7 21:24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清末民初栟茶道德高尚的卖草老人蔡锦城赢得了栟茶福祥当铺的敬重

南沙明远堂后学~栟茶沈小洪

2019.10.7整理

摘自民国《栟茶史料》(1936)栟事零拾(缪文功)

原文略去。

据清末民国栟茶名人缪文功记载:他妈妈有个堂兄弟叫蔡锦城,眼睛不太好使,家里穷,开了一个草行谋生。当时栟茶的当铺叫“福祥”,经常从蔡锦城那里买草。有一天蔡锦城在当铺里卖草算账,他旁边靠近当铺的首饰房,那里面存储了很多金银贵重物品,这天柜台小倌将别人当过来的首饰拿到首饰房内。小倌是来学做当铺生意的年轻人,按照惯例不论收进物品还是取出物品都要记账,有“票簿”为证,一丝一毫都不能差。可是这天当的东西竟然少了一个“金句子”(句和拘类似,小金环),账本都在,问小倌,小倌说已经送给管理者。管理者姓吴,他想来想去今天只有蔡锦城来算账,没有别人来过,不禁怀疑起来。吴某叫人把蔡锦城喊过来问话,蔡锦城说他见过这个金句子,这一点他要承认,也请吴老板再细细检查,如果再找不到,他愿意照价赔偿。吴某重新搜寻,竟然找到了,在地板缝下。这时候吴某才后悔自己不应该怀疑蔡锦城,更不应该唐突质问蔡锦城。吴某问蔡锦城为什么要承认赔偿,蔡锦城说如果他不承认,当铺管事的人必定要追究小倌,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他自己承认就太平无事了。当铺里的人都觉得他道德高尚,从此以后凡是买草全部从蔡锦城一个人那里进货。每年年终,福祥当铺还送蔡锦城炒米一缸、火腿(腌制的猪腿)一双作为年礼,一直到福祥当铺停业为止(1919)。此事是缪文功从当铺管理者吴某的孙子吴懋儒那里听说的。




栟茶当铺简介

清光绪十五年(1889)如皋城人周子荻(应为周子迪即周莲,官至福建布政使,其父周霁楼即周际霖为如皋知县,其妹周子固即周桢有会计之才)在栟茶镇中市街东部(现为当铺东巷、当铺西巷)开设如皋福祥典当栟茶分典。民国八年(1919)由安徽歙县人戴寿康接办,福祥典改永祥典。当时资本近十万银元,房屋40余间,职工23人。主要业务以投典质押物品的借贷以月息盈利,质押物品一般是金银首饰、贵重衣服、铜银器皿等。典当按质物时值的30%至40%的比例折算借贷,月利2分,官定限期三年,实际30个月,后又改为26个月,到期若无钱赎回,便作止赎,俗称“满当”,质押物归典当所有。穷人所典物器常因无钱赎取而低价转卖当票,继而一贫如洗 。1941年秋,日伪盘踞栟茶镇,民不聊生,因无法经营,永祥典当铺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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