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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起,包裹放不放快递柜,你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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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10-7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快递员通知您,请凭取件码xxx至快递柜取您的包裹。

由于时间配置灵活、时效性高、私密性强等特点越多越多的快递柜遍布在城市的各个小区但是,问题也随之而来——
快递小哥好像不上门了不上门也就算了有时甚至都不告知仅仅发一条取件信息了事另外,这个快递柜也不是完全免费的逾期要收取代存费对于老年人来说操作也有一定的困难……
不过这种情况将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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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
包裹放不放快递柜你说了算!
前不久,交通运输部公布了《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并宣布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共计35条的《管理办法》。


给大家划一下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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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快递柜需征得收件人同意
快递入柜需征得收件人同意,此次在《管理办法》中被明确提出
第二十二条: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地址提供投递服务。寄件人交寄物品时指定智能快件箱作为投递地址的除外。


这些物品不得入柜
第二十三条:快件出现外包装明显破损、重量与寄递详情单记载明显不符等情况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不得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
寄递详情单注明快件内件物品为生鲜产品、贵重物品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不得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
第二十五条: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

快递柜应可验收、拒收
很多用户在使用快递柜时都是取件后回家再拆开。但此次《管理办法》中提出:具备投递快件功能的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为收件人验收、拒收快件提供技术条件。
第二十六条:快件延误、损毁、内件短少的,收件人可以当场拒绝签收,并按照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的提示将快件退回智能快件箱。


收寄操作应全程监控

第十条: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安装监控设备,监控交寄、收寄、投递、领取等操作的全过程和智能快件箱周围环境。

实名制依然是重中之重

《管理办法》中对快递实名制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和细化。
第十八条:寄件人使用智能快件箱交寄快件的,应当依法如实提供寄递详情单信息,接受身份查验;通过查验后,将未封装的交寄物品放至智能快件箱的箱体内。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不得收寄,当场将交寄物品退回至智能快件箱,并告知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一)交寄物品与交寄信息不一致的;(二)寄件人身份未经查验或者未登记身份信息的;(三)国家规定涉及安全保障的其他情形。


延伸讨论:
快递是否一定要送上门?
对于快递放快递柜或代收点,有人觉得没什么不妥。蒋先生所在小区门口就是一个“菜鸟驿站”的快递代收点。晚饭后蒋先生都会在小区里散个步,顺便拿一下快递,他觉得很方便。“我的快递都是去丰巢、速递易等快递柜取的,不过快递柜只免费放24小时,超过时间就要收费了。”住在城中某老新村的陶女士表示,小区安防不是很理想,白天只有老人和宝宝在家,快递小哥敲门,老人都不敢随便开,放到快递柜,反而放心。
但也有人认为,如果是自己选择放快递柜或代收点,那没关系,但如果是快递小哥自作主张,就不太好。这样的做法会让消费者的购物风险增加。一些消费者购买的物品,是需要当面验货才能签收的,而一旦快递员选择了快件自提,物流就会显示已签收的字样,这样一来,一旦买卖双方发生纠纷,消费者会很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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