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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解的话题“一万块钱红包 逼走北京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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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7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上海
关于”一万块钱红包,逼走北京专家”引发的事件讨论。对这个现象是有两种不同的看法,反对和可以“接受”。其中行内人都知道,请外院专家手术,家属出钱,院方接待,绝大多数是相安无事的,偶尔也有手术结果不满意的,出现矛盾,大多也是协调处理。虽然事出有因,但这种情况对与错,怎么做才对。这可能是每个关心事件的人心里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这样的做法有错吗?答案是明确和肯定的,有错!错在哪里?一错,洪洞县人民医院作为二级医院存在超范围手术;二错,收取病人的费用不入帐,违反财务规定;三错;专家私自会诊并手术违反会诊的相关规定;四错:接受高额会诊费用,没有进行税务申报,违反国家税法。
有人辩解说:家属事先同意;如此方便了患者,也减少了患者的就医在费用;医院通过观摩手术,可以提高医疗水平。
分析:家属同意不可免责,如果医院已经取得特需收费的资格,一切收入也应该按财务规定执行;关于患者的就医,医院只需提供与医院等级相关的服务,没有要求提供所有服务的业务;关于提高医疗水平,就更不应该由患者出钱了。
有人指责家属,不诚信。
分析:诚信的基础是合法性;不合法的事情,总会有人来反对。对于家属而言,退还会诊费用,对于错误作法道谦就可以了。免费进行第二次手术没有必须的义务。
第二个问题:如何做才合理合法。
一是提高医疗服务能力,获取四级手术的资质;二是建立与相关医院的“医联体”,在医院层面,为会诊与手术打通渠道;三是取得特需医疗服务的收费许可,明确告知患者,签订知情同意书;四是专家手术服务费用纳入专家总收入内容。五是做好医患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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