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1618|回复: 1

人与法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9-20 04:47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法是人制定,法大于一切。法制社会应该依法治国,国家给执法部门很高的权利,同样的部门,公检法权利,高于其它任何部门。
    实际生活中,到底是法大于权,还是权大于法,这是当今社会应该研究的新课题。
    我们这个社会不可能所有执法者都按法办事,我们知道执法部门,应该是公正的殿堂,如果每位执法者都能公正断案,就不存在律师职业,可以减少国家不少"成本",也会给“人民”,带来丰厚“收益”。
   当今社会老百姓是弱势群体,通过法律取“胜”把握不大,一是取证难,二是即使是证据充分,法律工作者知法犯法,可把“白”说成“黑”,冤假错案就是这样形成的,为什么会产生今天的“黑”与“恶”?可能都是执法部门“不作为”造成的。
    维护公平正义人人有责,不能明哲保身。要改变这种状态,只有对知法犯法者严惩,加大处罚力度,对“人情”断案,“腐败”断案者,追究责任,根据产生的后果,负民事及刑事责任,真正还人民一片蓝天!
南通0
  • TA的每日心情

    2017-8-17 19:07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9-9-20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我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为我父亲讨个公道,让我生不如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 平台公约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5-12-24 18:44 , Processed in 0.145362 second(s), 13 queries , MemCache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