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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一装修工被墙砸倒身亡,洗衣店老板赔了2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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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8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法院:选任无资质人员应当担责

洗衣店尚未开张,随便找来的工人却被墙砸倒身亡,店老板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记者17日从海安法院获悉,随着终审判决书的送达,洗衣店老板周某被判令承担25%的责任,赔偿逝者家属21万余元。

装修洗衣店,码头上随意“抓丁”砸墙

2018年7月,周某向海安某酒店租赁一楼原员工餐厅,打算改造成洗衣店经营。因承租房屋内的三面墙影响功能区域设置布局,周某想找人将墙砸掉。

在当地一个码头,周某遇到了正在找活儿干的李某。一起去场地看过后,二人谈妥工钱2000元,完工再付,并约定了开工时间。回到码头,李某见到同样找活干的张某,上前询问其是否愿意跟他一起干,张某答应了。

开工当天一早,李某、张某带上劳动工具前往施工地点。后周某到现场吩咐要在次日晚上之前交工,并提醒李张二人注意安全,随后离开现场。

饮酒后盲目施工,墙体下塌致工人身亡

考虑到任务较重,李张二人一致认为需要再找个帮手。在征得李某同意后,张某打电话叫来了另一人顾某。当天上午,两面墙顺利被砸倒。中午吃饭时,三人分喝了一瓶白酒。

午休后三人复工。就在张某用电镐修理砸好的墙面之时,他突然听到一声惨叫,随后发现顾某已被正在下塌的墙死死压住身子。张某迅速上前拖住顾某,不幸的是,墙体加速度倒塌,直接砸中顾某将其掩埋,致其死亡。

选任无资质人员,店老板被判担责

在商讨赔偿事宜时,顾某的亲属与周某发生纠纷。顾某亲属要求周某赔偿因顾某死亡造成的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六项费用合计83万余元。周某辩称,自己找的是长期从事砸墙的李某,且拆除楼房地面上普通单墙属于简单劳务,国家对此没有专业及安全等特殊要求,自己不存在选任过错;且自己与顾某本无任何法律关系,顾某因事故死亡,与自己无关。

海安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将其三处墙体的拆除任务交由李某完成,李某等人对三处墙体实施了拆除行为,周某与李张顾三人之间的承揽合同关系成立。周某所选任的李某未经培训与指导,不具有建筑专业知识,也未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选任存在过失,这也导致李某找来共同参与拆墙的顾某死亡,因此,周某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院判决周某承担总损失25%的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房主装修房屋需对安全隐患引起足够重视,特别要注意所选任的一方有没有具备相应专业资质。施工中,房主须给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来源:南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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