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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民声] 论政府机关工作的随意性@南通市市长@港闸区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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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9-11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之前发过一个帖子关于”唐闸街道拆迁农村无房户认定八问”,同样问题我也一直在xx。
城镇家庭农村无房无户(农村以前有房但是90年代已经卖给别人拆除,同时获利7000元,也就是说房子灭失了20几年,全家非农村集体成员)却被冠以“农村无房户”享受152的安置指标(可以拿两套房),我只要一个解释,这个决定的依据是什么?但是没有一个部门给予正面答复,都是说多部门会商结果。我觉得任何事情都要有理有据,让人心服口服。可笑的是我们政府部门还是几个人往那儿一坐举手表决,在这个法治时代这种表决方式是不是太随意了,在大多数人有利益关系的情况下,表决能公平公正吗?
南通0

点评

很对。有理有据有节我好像都已做到了,该提交的佐证材料也都已提交。我就是想知道给他安置是否合情合理合法,而不是几个人举手表决的结果。但是没有部门给我作出解释。  发表于 2019-9-11 21:32
反应问题要有理有据有节,合情合理合法  发表于 2019-9-11 19:33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9-14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陕西
我觉得吧,首先你得解释一下什么152政策,对方拿房时,相关部门回复的依据是什么,符合哪一条政策,而你质疑,质疑的哪一条政策,然后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或者相关部门执行该条例和政策时的照片。
而且,相关部门的回应,您是否留痕,如果没有那么可能是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
对于举证充分的好处,一方面证明您不是因为嫉妒别人拿房子,而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二是有法可依,有迹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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