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5803|回复: 0

[海陵故地] 海安一驾校教练酒驾教学出车祸,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对其判刑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9-10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开车不喝酒,这是学驾“第一课”。但陈某作为驾校教练,本该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却在饮酒后开车去上班,途中与其他车发生了剐蹭,被交警查获。9日,海安法院审结这起危险驾驶案,陈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5月的一天中午,陈某和朋友相约吃饭。饭桌上,他先喝了一杯二两五的白酒,许是感觉不尽兴,又喝了一瓶啤酒。酒足饭饱后,陈某骑着电瓶车回到家倒头就睡。下午2点左右,他忽然惊醒,想起自己约了学员下午练车。尽管中午喝了酒,但陈某侥幸地想,自己家离驾校就3公里路,而且下午都是在场地练车,从小路开车过去应该不会被发现,于是匆匆忙忙开着教练车出门了。

陈某还是过于“自信”了。半路上,他遇到一辆斜停的工程车占据了大半个路面,仅留下一米左右宽的水泥地。工程车正在卸货,本就迟到的陈某心急如焚,决定借着路边的麦田勉强通过。两车交汇时,由于错估情况,陈某驾驶的教练车与工程车发生剐蹭,教练车右侧后门受损。事故发生后,陈某气冲冲下车找工程车司机理论,责怪其没有在车后放警示标志。因急着上班,他丢下一句“等我下班再来找你们”便开车离开了。工程车司机担心事后情况说不清楚,打电话报了警。

当天下午,交警在驾校训练场找到陈某。陈某坦白了事情经过,并承认中午喝了一点酒。经检测,陈某被查获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9.4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交警部门认定,陈某承担该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

“在醉酒的状态下陪学员练习,这样的错误示范可能会在学员心中埋下危险的种子,这样的行为无论对自己还是对学员,都是不负责任的。”法官提醒,在心生“侥幸”的时候想想“万一”,绷紧“安全弦”,守住法律底线,将驾车不喝酒铭记于心。

来源:南通发布

南通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 平台公约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5-12-24 03:43 , Processed in 0.161134 second(s), 16 queries , MemCache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