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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港港] 巨变!没买房的恭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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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8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楼市马上就要进入“金九银十”。与房地产市场密切相关的土地管理制度迎来重大变革——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8月26日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其中,最为重磅的消息,要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大量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一旦入市,土地价格会不会降,房价会不会跟着降?哪些人群又会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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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谁最受益?
农民利益只做加法不做减法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本次修法,在征地补偿、宅基地等直接关系农民利益的问题上,只做加法不做减法。

1、在征地环节,首次对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进行明确界定。“公共利益”不再是一个大筐,而是采用列举的方式,对于为哪些公共利益可以动用国家征收权有了明确界定,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
2、在征地补偿方面,新修土地管理法改变了以年产值倍数法来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做法,按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在原来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3项补偿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和社会保障费,这样就从法律上为被征地农民构建了一个更加完善的保障体系。
3、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能够发挥工业或者商业等经营性用途,从而为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
4、宅基地方面,新修土地管理法在原来一户一宅的基础上增加了户有所居的规定,允许已经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自愿有偿退出,地方政府不能强迫其退出宅基地。这意味着,农房抵押、有偿退出、流转等制度设计,将进一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土地市场如何走?
不会对土地市场造成冲击

此前有规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能入市,如果要入市交易,必须通过变更为国有土地之后才行。

而刚刚通过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破除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法律障碍,成为此次最大亮点。

“解禁”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多少呢?——

统计显示,截至2016年末,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存量规模大约在5000万亩以上。

截至2015年末,全国共有建设用地3859.33万公顷(即57889.95万亩)。

粗略计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存量规模仅占全国建设用地总量的9%。但从总量来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对土地市场影响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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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会降吗?
房价影响小,房租可能降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必须要符合规划,必须是工业或者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在每年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要有安排。另外,即使获得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之后的土地权利人也要按原来规划的用途来使用土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指出,这次改革不会对土地市场造成冲击。

也就是说,这块地必须是工业或者商业等经营性用途,不能用来盖商品住宅。同时,要符合规划、依法登记,这就从根本上限制了可能出现的无序供应。

来源:经济日报、杭州交通918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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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8 18:2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所以呢,恭喜什么?说来听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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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8 18:25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豕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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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8 18:3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没说到点子上,到底是恭喜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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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8 18:3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恭喜你房子又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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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8 20:1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akwm 发表于 2019-08-28 18:20
所以呢,恭喜什么?说来听听

恭喜你这王八车自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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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8 20:5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wwwuuu2222 发表于 2019-08-28 20:11
恭喜你这王八车自爆。

哈哈哈傻逼,自己的帖子被人喷出屎了,跑这儿来找存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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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8 22:23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
想什么呢,不种地,都建房子土都没得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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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8 22:4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好像没什么搭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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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9 03:0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这种标题都是垃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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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9 06:4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巨什么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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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9 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今天政府说它是耕地只能盖拆迁的小产权房,再过几天某开放商看中了出了高价买了然后经过领导们的流转就变成了商品住宅用地然后就盖起来了豪宅卖出3万多的价格,这样开放商大赚,政府也高兴,花钱抢房的就更高兴了。为什么没人问被征了这个土地的农民高兴吗?农民被征地后失去宅基地住进了没有产权的安置房,失去的耕地只能拿2000多一亩一年的补偿,你说农民能高兴吗?这个耕地也好,商品住宅地也要,到底谁说了算?大家想想这样子最终谁是吃亏者,谁是收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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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9 08:1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很多住宅用地没有开卖,有关部门怎么可能批准去农村开发土地?苏州现在寸土寸金,就到乡镇都挖不到土地。所以南通要等到去乡镇挖土地,估计就目前的发展速度还要等十来年。所以南通有钱的就上车,没钱的就乡下住住,挺好,南通的农村也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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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9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农民土地会增,房价应该不会减,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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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9 10:2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集体土地减少了征地环节,直接入市交易,集体增加收入,规划、供地不会变化,买房人开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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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9 11:2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房子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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