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8月23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全市类金融机构7月份监管分类动态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
其中,18家金融机构被列为监管困难类,36家被列为“疑似异常类”企业。
具体如下 正常监管
监管困难
疑似异常
举报电话
投资者当心! 这样的金融广告被列入黑名单
根据省、市全面排查放贷活动、坚决打击“套路贷”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为有效遏制非法金融广告资讯信息传播,16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金融局举行会议,通报了今年全市金融广告监测排查情况,并发布金融广告的行政指导意见,三大类15种金融广告黑名单。
意见指出,市主流媒体和重点广告企业要严守底线、不碰红线,严格审查、依法发布,严谨制作、依法经营,严密关注、及时反馈,切断非法金融广告的传播渠道,主动发布金融风险警示,引导公众合理消费金融产品。《严禁制作发布的金融广告黑名单》随即颁发,三大类15种形式的金融广告被列入黑名单。 附:
一、非法集资类广告。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进行宣传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宣传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宣传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宣传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宣传的;
6.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宣传的;
7.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宣传的。
二、非法借贷类广告。
1.借贷广告中,没有标注金融服务提供者名称的;
2.借贷广告中,宣传的利率超过国家规定贷款利率标准的;
3.借贷广告中,出现“无抵押”、“无担保”、“无利息”、“快速放款”“借贷咨询”“借款零门槛”“平账”“低利率”等宣传内容的;
4.借贷广告中,金融服务提供者没有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的。
三、非法投资理财广告。
1.对宣传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服务,未以显著方式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予以提示或者警示的;
2.广告中含有高收益、高回报,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夸大或者片面宣传金融服务或者金融产品等内容的;
3.广告中含有预期收益率的,以及对过往收益率表述不清楚、不真实的;
4.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形象做收益证明的。
来源: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南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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