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3272|回复: 0

南通立法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10月1日起实行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8-20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南通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公布,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这也意味着我市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无法律法规可依的状态即将终结。

《南通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专业户、畜禽散养户等规模以下养殖的污染防治。条例提出,畜禽养殖专业户、畜禽散养户应当及时对畜禽粪便、污水等进行收集、贮存、清运,不得渗出、泄漏。

在法律责任方面,对畜禽养殖专业户在禁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畜禽粪便、污水未经处理或者处理不达标,向水体等环境排放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至五万元不等的罚款。

南通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 平台公约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5-12-24 07:28 , Processed in 0.165420 second(s), 14 queries , MemCache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