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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明起实施船舶污染防治一号行动 为期一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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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15 15:05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8月14日下午,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从8月15日起,利用1个半月时间,在全市内河干线航道等重点水域,以督促船舶正常使用生活污水防污设施为重点内容,对船舶违规排放生活污水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船舶已安装污水处理装置但不正常使用”等突出问题。

一段时期以来,内河干线航道船舶违规排放生活污水问题凸显,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国家和省、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前不久,省级层面对这次行动进行了专题部署。为此,南通交通运输部门把此项行动作为当前一场压倒性任务来抓,进行了前期调查研究和谋划。

南通本次船舶污染防治行动主要包括5个方面的任务: 督促航运企业和船员落实防污主体责任,督促航运公司8月底前完成对所属400总吨及以上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安装及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形成“问题清单”,对存在问题应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对船舶生活污水防污设施配备及使用开展现场检查,对2011年9月1日以后新建4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小于400总吨但核定载运船上人员15人以上的船舶,以及利用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安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江苏籍船舶(重点检查),未持有《内河船舶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或证书失效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进行行政处罚;对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染设施配备及使用进行把关,加强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染设施配备及使用源头监管,重点检查船舶生活污水防污设施的配备和能否正常使用等方面情况,对未按照法规要求配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者生活污水储存柜等情况将责令整改;严格查处违规排放生活污水行为,对生活污水仍未送交上岸而向水体直排的,将依法从重处罚;主动帮助船舶做好生活污水收集送交服务,对发现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存在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将尽可能帮助船东联系相关设备生产企业,帮助船舶进行修复和维护。


据了解,支队已将本次“船舶污染防治一号行动”工作任务细化、量化、标准化,并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大队,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严肃追责、问责。

南通此次行动共在全市设置市区一大队水上中队、二大队水上中队、海安船闸海事政务室、如东掘港海事政务室、如皋城郊海事所、通州城南海事政务室、海门货隆海事所、启东吕四海事所等8个专项检查点。以辖区通榆河、通吕运河、九圩港河、如泰运河、如海河、新江海河等船舶通过量较大的航道为重点,集中检查400总吨以上所有货船生活污水收集和排放情况,确保我市内河水域船舶生活污水污染治理工作在9月底前打好这一仗,取得明显成效,以优异的战果迎接9月中旬前中央环保督查组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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