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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启东土] 启东市就幼儿园收费标准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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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日前,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根据我市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的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建议,市发改委经与教育、财政部门会商后,形成了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初步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本月7日。
根据《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收费项目由省级统一管理,收费标准实行属地管理。幼儿园收费项目包含: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住宿费(仅限寄宿制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包括伙食费、托管费、校车费)和代收费。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托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此前,我市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为省优质幼儿园350/月,南通市优质幼儿园260/月,省合格幼儿园200/月。民办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参照公办幼儿园设置。同时,为鼓励创优,对设施设备好、教学质量高的幼儿园可实行上浮,具体实施由幼儿园提出申请,经市教育体育局认定,报市发改委同意后执行,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5%,下浮不限。我市的实验、和睦、慕卿和长江幼儿园执行的是上浮15%后的收费标准。
此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最高收费标准拟调整为:省优质园500/月,市优质园350/月,合格园300/月。公办幼儿园为不满3周岁婴幼儿提供早期保育教育服务的(含小托班),收费标准在正常保教费收费标准基础上可以上浮,上浮额度最高不超过80/月。全日制公办幼儿园接受家长委托,在非保教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4:30600),为幼儿提供托管服务的,可收取最高不超过80/月的托管费。公办幼儿园伙食费标准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此外记者了解到,此次方案调整通过后,将不再有15%的上浮,最高标准执行500/月。意见反馈联系地址:市行政中心档案楼209室(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科);电话:8079904380799039;电子邮箱:qdfgwjgglk@163.com
(王天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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