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启东大队执法人员与公安交巡警在启东市沿江公路线与东惠公路交叉路口,查获一辆“百吨王”超限超载运输车辆。
当天,启东交通、公安联合“治超”执法人员正常上路检查运输车辆。上午10点45分,一辆苏BQ7100货车由远而近向检查点驶来。凭着多年的经验,听该车发出的声音,执法人员就估计到它十有八九存在超限超载问题。于是,执法人员就以手势要求司机靠右、慢行,接受现场检测。司机是个三十出头的小伙子,车上装的是三块钢板。他看到执法人员严阵以待,知道无法逃避,只好按照执法人员的要求配合检测。真是不称不知道,一称吓一跳。检测结果显示:该车实测总质量106.53吨,核定总质量49吨,超限质量57.53吨,超限率117%。
“百吨王”,顾名思义就是车货重量达100吨以上。“百吨王”现象,导致整个货运行业低价竞争的恶性循环,同时,超载还对公共设施造成破坏,致使路面和桥梁损伤。另外,超载容易爆胎或翻车,危害自己也危害公共安全。
据国家权威部门相关数据统计分析:“70%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由车辆超限超载引发,50%的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运输有直接关系。” 然而,在血淋淋的惨案面前,受利益驱动,还是有人愿意拿生命做赌注,导致“百吨王”现象打而不绝,越演越烈。
安全隐患不能不管,生命财产不能无视。对此,相关部门也绞尽脑汁,从源头上发力,一方面阻止“百吨王”的改装、市场准入,让“百吨王”不再产生。另一方面限制各货运源头,让“百吨王”无货可装。
近年来,执法部门不断加大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特别是对“百吨王”车辆的查处力度,坚决遏制恶意超限超载行为,起到了一定的效果。
这次是启东大队执法人员今年查获的首辆“百吨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法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车驾驶员除了被责令立即卸载超限超载、消除违法现象外,还将受到罚款2000元,扣6分的处罚。
来源:江海明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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