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太阳鑫城,存在的火灾隐患: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存在故障点较多; 2 屋顶喷淋、消火栓稳压系统、排烟风机控制柜未通电,无法、启动; 3 正压送风系统无法联动; 4 屋顶喷淋、消火栓稳压系统无压力; 5 顶层室内消火栓内无压力; 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放水时未联动; 7 泵房内一台喷淋泵损坏,无法启动。
二
1 未按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2 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 未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 4 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车道; 5 该车间内安全出口数量不足; 6 车间内设置的成品仓库未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 7 生产车间与宿舍楼之间未进行防火分隔。
三 南通鑫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的火灾隐患:
1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少于2人且未持证上岗;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3 防排烟、消防水泵不能正常联动控制; 4 部分室内消火栓箱缺少水枪、水带; 5 喷淋末端放水无压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使用; 6 消防登高场地被室外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占用。
四 南通市红果毛纺织有限公司,存在的火灾隐患:
1 办公楼与厂房之间存在彩钢板搭建,占用防火间距; 2 厂房二层存在多个烟感探测器被拆除; 3 厂房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瘫痪状态,不能正常运行; 4 厂房楼梯间内的防火门闭门器均被拆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5 厂房内未按要求设置疏散照明,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0.3.1条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6 消防控制室人员只有一人且未持证上岗,违反了《江苏省消防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7 厂房间采用泡沫夹芯板装修搭建,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2.1条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五 上海高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存在的火灾隐患:
1 负责管理的优山美地花园小区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瘫痪不能正常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六 东部家具材料市场海安有限公司,存在的火灾隐患:
1 A1、A2、A3栋共有17家油漆专卖店,所卖油漆均直接存放在店内,每户存放的油漆数量在数十桶到上百桶不等,每桶油漆容量在10升到50升不等,未设置独立的危险品仓库。
七 江苏泓杉木业有限公司,存在的火灾隐患:
1 厂房占地面积约3200㎡,未设置自动灭火系统,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3.1条的规定; 2 未设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1.2条的规定; 3 厂房内设置住宅,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3.5条的规定; 4 未设置环形消防车道,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1.3条的规定。
八 南通巨凯纺织贸易有限公司,存在的火灾隐患:
1 布料仓库占地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未设置环消防车道; 2 仓库未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3 仓库内钢结构大梁、柱子未进行防火保护; 4 南、北仓库均只有一个安全出口; 5 仓库内未设置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指示灯; 6 南仓库与北仓库之间被布料堆垛占用,防火间距小于14米; 7 办公室与北仓库之间防火间距不足12米; 8 南仓库与员工宿舍区之间防火间距不足12米。
九 如皋市旭日包装纸业有限公司,存在的火灾隐患:
1 车间三、包装车间擅自变更(部分变更)使用功能作为丙类仓库使用,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防火分区; 2 车间三、包装车间擅自变更(部分变更)使用功能作为丙类仓库使用,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 车间三内仓库与车间采用单层彩钢板分隔,达不到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定的耐火等级要求; 4 纸板车间内办公室与车间未采取防火分隔,未设置独立安全出口。
十 江苏纽唯盛机电有限公司,存在的火灾隐患:
1 消防通道被货物堵塞; 2 车间二擅自变更(部分变更)使用功能作为仓库使用,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规定采取防火分隔; 3 车间二内设置办公室、会议室,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独立疏散楼梯; 4 车间二擅自变更(部分变更)使用功能作为仓库使用,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 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未按GB25506的规定持证上岗; 6 消防用电设备的供 电负荷级别不符合国家建筑设计标准的规定; 7 消防用电设备未按国家建筑设计标准的规定采用双回路供 电; 8 消防用电设备末端未按国家建筑设计标准的规定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十一 南通瑞星制鞋有限公司,存在的火灾隐患:
1 制鞋车间内喷淋管道内无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2 制鞋车间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3 制鞋车间与食堂之间的防火间距被占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4 厂区内室外消火栓栓口多处锈死,室外消防给水系统不能正常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十二 粤欣雅纺织科技南通有限公司,存在的火灾隐患:
1 一层西侧楼梯间设置铁栅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2 一层西侧楼梯间开设门洞与车间未形成有效防火分隔; 3 一层局部设置夹层未按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 三层车间疏散走道隔断装修材料采用泡沫夹芯板; 5 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 6 一层夹层地面采用木质材料装修; 7 一层夹层部位下方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8 二层车间疏散通道设置卷帘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十三 上海蒙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的海门市世纪光华苑小区,存在的火灾隐患:
1 室内消火栓无水,无法正常使用;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无水,无法正常使用; 3 地下车库排烟风机无法启动,不能正常运行; 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瘫痪,无法正常使用; 5 消防用电设备末端自动切换装置不能正常自动切换; 6 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控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十四 南通新亿嘉纺织有限公司,存在的火灾隐患:
1 宿舍楼疏散楼梯间未形成封闭楼梯间,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5.13条的规定; 2 宿舍楼分隔后,局部区域缺少疏散楼梯,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5.8条的规定; 3 宿舍楼底层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4.11条的规定。
十五 南通焯丹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的火灾隐患:
1 仓库二、三、四层南侧防火分区缺少安全出口,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8.2条的规定; 2 该单位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损坏较多,损坏率超过50%,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3 经检查测试,室内消火栓系统无水,不能正常使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4 经测试,四层喷淋压力表损坏,喷淋管网压力不足,喷淋泵不能自动起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5 消防水泵不能正常联动控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6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不符合《江苏省消防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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