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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红雷又惹上事了!因牵涉一辆“人命肇事车”,有女子要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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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5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排除泡水车;排除火烧车;排除重大事故”

“259项专业检测”
“车况舒心,买的放心”,
这是瓜子二手车直卖网的广告。
然而,今年3月份,
孟女士却买到了一辆人命肇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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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版原漆”二手车买仨月
竟涉人命事故未结案

今年3月24日,孟女士和母亲姜女士在沈阳瓜子二手车严选直卖店购买了一辆二手车,价格是13.94万元。

“我们是贷款买车,除了首付款4.6万元、9%的服务费1万多元,还有其他费用,总计交了5万多元。”

当日,“瓜子二手车”的工作人员带着孟女士和姜女士一起去办理了过户手续,这辆车过户到母亲姜女士名下。

孟女士称,当时“瓜子二手车”的销售人员介绍,这辆SUV车是2年车,行驶1万多公里,并承诺是“原版原漆”。

7月11日,孟女士正常进行车辆年检,“工作人员说这车有重大事故,没结案,不能过户的,问我这车是怎么买的。”这让孟女士一头雾水。

之后,瓜子二手车的两名工作人员与孟女士及其母亲一起到交警大队进行核实。
根据该车的车架号查询到相关案件信息:

2017年9月7日晚8时27分,驾驶人刘某驾驶该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沈海高速公路1公里处与一辆挂车发生追尾事故。车内乘车人徐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记者了解到,当时驾驶该车的肇事人刘某仅19岁,驾照仍在实习期,其在没有3年以上驾龄的驾驶人陪同下本不允许将车开到高速公路上。

涉及人命事故肇事车
是否符合“严选”标准?

此外,孟女士查询到该车在肇事后的维修记录。记录显示包括保险杠、发动机盖、车门等共计5处都进行过更换或维修。“这肯定不能算小刮碰事故吧?”孟女士说。

一辆涉及人命的重大事故肇事车是否符合“瓜子二手车”的“严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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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家属给记者看车的肇事记录

重大肇事车未结案
“瓜子二手车”咋过的户?

因为事故处于“锁定”状态,无法进行交易的机动车,“瓜子二手车”的工作人员又是如何带着买家办理的过户手续?

23日,记者来到沈阳瓜子二手车严选直卖店。在等候半个小时后,前台工作人员要求记者留下联系方式。

当天下午4时许,一名自称瓜子二手车总部公关部的王女士向记者来电称,对于“严选标准”和办理过户手续的过程是否存在违规,其表示需要进行调查了解后再给出回复。

车主要求退一赔三

卖方不同意

孟女士说,事后她曾多次主动与瓜子二手车方面协商,但对方态度并不积极。

1
第一次给出的答复是:
可以退车,但要扣除从买车到退车之间3个月的损耗费用。

孟女士和母亲没有同意。
2
第二次给出的解决方案是:
全额退车,但已经缴纳的车险等其他费用不能退还。

孟女士和母亲也没有同意,并提出“退一赔三”的要求。
3
第三次给出的答复是:
退车,并赔偿3倍服务费。

孟女士仍然没有同意。

孟女士认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退一赔三”的规定,瓜子二手车在二手车销售过程中没有告知人命重大事故、及车辆事故后进行过大规模修复的事实,属于欺诈行为。“应该在退车的基础上,按照车价款的三倍进行赔偿。”

“我们与瓜子二手车签订的是‘车辆买卖合同’,买卖合同中的甲方是瓜子二手车的员工。”孟女士认为,因为双方为买卖关系,“瓜子二手车”应该以车价款的三倍进行赔偿。

瓜子二手车总部公关部的王女士,证实了这次争议,强调“瓜子二手车”为服务平台,双方对此争议没有达成一致。

车主欲起诉瓜子二手车及代言人孙红雷

7月23日,孟女士表示,出现问题的车是家里在瓜子二手车买的第二辆车,看中的就是瓜子二手车标榜的“严选”服务,及对广告代言人孙红雷的信任。

相比一些个人买卖的二手车市场,瓜子二手车卖车之外还会收取9%的服务费,“我这13.94万元的车,‘瓜子’就收了我1.2万多元的服务费。”

然而,花了这么多的服务费,“他们卖给我的是一辆有涉及人命的重大事故车。严选在哪呢?安全放心在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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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子二手车首页目前仍有代言人孙红雷形象图片

孟女士认为,自己所要求的按照车款“退一赔三”是有法律依据的,如果最终仍协商不成,她们将考虑向瓜子二手车及其广告代言人孙红雷提起诉讼。

“孙红雷一直是我的偶像,之所以选择在瓜子买车,很大程度上是对偶像的信任,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我对孙红雷很失望。”孟女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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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红雷是否应该“背锅”?

律师表示:有连带责任

律师表示,如果消费者与经营者的纠纷涉及虚假广告问题,按照“新消法”的规定,不仅经营者需要担责,包括广告发布者在内的其他责任主体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可以向广告代言人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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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看?
支持孟女士维权起诉的点“在看”!

来源: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西湖之声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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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6 06:25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广告代言人应该与其代言的广告共为一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样才有责任感。不能拿钱走人,什么责任都不负,这样会严重影响国家整体的宣传部门的道德建设和破坏宣传部门的喉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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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7-26 13:5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支持维权,支持假一罚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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