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7日,带孩子去港闸区的南通水上乐园,一进去看到无边泳池,工作人员要求走上垫子之前把鞋脱在下面,结果脚在垫子上被金属扎了,随工作人员到医务室,里面根本没有专职的医护人员,还是外面泳池把风的小哥帮我好不容易把扎在脚里面的金属用镊子拔出来,后来的一没有穿护士服的女的说是护士,要求我去打破伤风,因为带着孩子,不方便,她说24小时之内去打,可以先去玩。就带孩子在无边泳池玩了不到一个小时,因为脚伤稍微有点疼痛感,后来就走了。后来联系他们,要求我尽快打破伤风,说会尽快赔偿我的损失。
第二天早上在社区诊所打了破伤风,皮试之痛,难以忍受。后联系水上乐园的工作人员,要求赔偿我医药费38元,以及当日的门票及停车费用(因为受伤只游玩了一个小时左右),对方只愿意赔偿医疗费用38元,且态度没有丝毫的歉意,意思好像是我讹他们一样。本来计划玩个半天,大老远从开发区过去,在他们场所因他们工作的疏忽受伤,只玩了一个小时,让退门票及停车费不过分吧,不算讹吧。也不想想,真想讹他们,我完全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肉体痛苦费、误工费,我只是正常要求赔偿我而已!
后消协协商无果,旅游局电话打不通,在此也问问@南通旅游局,一、南通水上乐园的安全测评是否达标,检测标准又是什么?赤脚毯子上为何会有金属异物?二、根据GB16767-2010,大型游乐场所的医务室应配备具有医生职称以上资格的以上和训练有素的护理人员,南通水上乐园这方面又是否符合要求?三、我们消费者作为弱势群体,遇到像南通水上乐园这种服务质量的商家,除了消协和诉讼,有没有其他的渠道来保护我们消费者的利益,或者监管惩罚他们的措施?
南通水上乐园,就你们这种服务态度,祝你们关门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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