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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港港] 胆儿太肥!南通一男子酒后踹砸路边汽车,还持刀恐吓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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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3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酒后用脚踢踹停放在路边的轿车,双方发生争执后又持菜刀将轿车的引擎盖等部位砸坏,随后还用菜刀恐吓他人。7月22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刑事裁定,被告人吴某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今年34岁的吴某,小学文化,无业,曾因犯抢夺罪、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盗窃罪先后四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去年7月,吴某刑满释放。然而已经坐了四次牢的他并没有从中吸取教训,出来不久,便故态复萌。去年8月18日晚,吴某饮酒后来到南通开发区星竹花园一幢楼的北侧,用脚踢踹被害人龚某停放在路边的小型轿车,正巧被龚某看到,双方为此发生争执。

为了泄愤,吴某持菜刀将该轿车左前侧引擎盖等部位砸坏,紧接着又用菜刀拍打龚某的头部。经过此处的路人徐某拿出手机准备报警,吴某见状上前将菜刀抵在他的脖颈处,对其进行恐吓,造成徐某的颈部被划伤。事发后,其他周围群众报了警,吴某迅速逃离了现场。
经鉴定,涉案轿车损失价格为人民币7510元,被害人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酒后随意殴打、恐吓他人,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吴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吴某有前科,酌情从重处罚。综合吴某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认罪悔罪态度、系累犯、有前科等,法院遂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吴某认为一审判决量刑过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南通中院经审理维持了原判。

(法官说法)

任意损毁财物2000元以上,即为“情节严重”

该案二审合议庭审判长张亚军介绍,刑法规定的寻衅滋事罪,只要具有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四种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情节恶劣”;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情节恶劣”;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

本案中,被告人吴某酒后持凶器随意殴打、恐吓他人,属于情节恶劣;任意损毁他人财物价值达7510元,属于情节严重,应以寻衅滋事罪对其定罪量刑。

来源:南通发布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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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3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湖南
扫黑除恶,有黑扫黑,有恶除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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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3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都关了4次了,这玩意还放出来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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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3 12:5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这个应该顶格判5年才好,已经没有任何教育的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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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3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这家伙是哪里人,小学文化程度还3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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