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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区政府和自然资源局申请废止“5320”行动 一个大型违法建筑在2015年11月17日就确认的,并申请崇川区法院依法裁定,责成崇川区政府实施拆除,崇川区政府在2016年11月30日作出了“崇政司法强告[2016]1--1号”《司法强制执行告知书》,可谓行政程序正当合法,被处罚实体理由充分,但是,该违法建筑却至今屹立不动!南通市政府早在2017年度就出台了《对新增违法建筑零容忍》的“5320”专项拆违整治行动,并在官方网站上发布,欢迎市民举报和监督。 土地主管部门对其违法建筑处罚后不但不跟踪追查拆除,而且干掩耳盗铃的勾当,在2018年6月11日为该违法建筑补办了《征地告知书》手续。难道国家针对行政机关和老百姓是用的两部法律?对待老百姓的“违法建筑”哪怕是建了20多年的都是零容忍?而政府部门存在的违法建筑,哪怕是新建的,都可以容忍为零?难道政府部门的违法建筑就是法外之地? 如果崇川区政府和自然资源局对处罚后的违法建筑仍然可以续补办理合法手续,希望你们一视同仁,在你们认为的老百姓的“违法建筑”也同样合法化。 全体市民强烈要求崇川区政府和南通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废止“5320”拆违整治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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