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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2017年1月1日全面放开了食盐出厂、批发以及零售价格,对销售方式也进行了改革,但这并不意味着盐业经营可以不守市场规则、随心所欲。7月16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汇龙镇克明村查获了近30吨涉嫌未取得批发许可的食用盐和5吨多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的分装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下图)。 当天上午,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检察院对位于汇龙镇克明村某批发超市进行现场检查。该批发超市有两间仓库,其中一间仓库内,4个工人正在分装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现场卫生环境较差。另一间仓库存放有近30吨食盐,食盐包装袋上标注着“鲁晶精制盐”“永健海藻碘精制盐”等字样。该批发超市负责人盛女士表示,供应商送货时向她出示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当问及盛女士是否有进货票据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时,当事人未能提供。 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姚金辉表示,当事人涉嫌从事无证经营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同时涉嫌在未取得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的情况下批发食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盐专营办法》的相关规定。 市市场监管局现场对涉嫌无证经营的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及其工具设施,和涉嫌未取得许可批发的食盐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下阶段,市场监管局将根据《食品安全法》《食盐专营办法》等法律法规展开进一步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作出进一步处理。 (朱雨杭 蔡迎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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