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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南通开发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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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7-17 12:18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被举报部门: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被举报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竹行派出所所长钱毛毛。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竹行派出所民警袁朔。
       举报请求:
        一、责令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就举报人报警的财产被盗窃重大刑事案件及早立案侦查,并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追回被窃名贵银杏树。
       二、依法追究经济技术开发区竹行派出所所长钱毛毛、民警袁朔的渎职、不作为行为。
      事实和理由:
       2019年3月29日,举报人获知位于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竹行乡竹东村七组46号,举报人父亲种植了近60年、直径八十多公分、价值二十多万元的银杏树被盗,就立即报警,并于当日在竹行派出所做了笔录。
        接下来连续三天,举报人与竹行派出派陈飞警官一同沿途查看马路各路段监控,结果发现天星河桥三、四个摄像头都不明情况损坏,往北336道十字路口的监控方位发生明显变化,只能监控最下面而监控不到马路主道上,无法看到装载银杏树的车辆轨迹,显然是有人事先动了手脚。之后举报人再请求陈飞警官继续寻找其他路段监控,最终在“洞子港”一家个体饭店的监控里发现了作案人线索和证据,即:3月13日下午16点30分49秒一辆山东牌照“ 鲁H7G682 ”大平板车载着银杏树从此地经过。
         2019年4月4日举报人去竹行派出所索要该盗窃案的《受案回执》、《立案告知书》、《询问笔录》等书面文书,竹行派出所负责该案的民警袁朔拒不出具《询问笔录》并且三个多月来,举报人无论通过何种方式了解,询问催促案件进展均无果。
          举报人认为,该起事实淸楚、证据确凿的重大刑事案件,竹行派出所却极端不作为,显然涉嫌保护犯罪分子,甚至从中瓜分脏款,才故意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在2019年6月13日竹行派出所突然告知我撤销案件?他们身穿公安警服应保护百姓安宁,但在犯罪证据事实面前竹行派出所强行撤销举报人案件,包庇犯罪分子,让他们逍遥法外,国家法律法规不管是谁盗卖他人财物都是犯罪,这种置百姓财产于不顾,纵然犯罪人作恶的渎职行为,不仅给举报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害,精神伤害,也带来无法估量的价值损失,更增加社会犯罪率,给社会添加了不稳定因素。
        综上,请求上级公安机关和扫黑除恶办公室严肃查处、追究竹行派出所所长钱毛毛和办案民警袁朔的违法违纪、不作为行为!并责令、督促竹行派出所迅速缉拿犯罪分子并绳之以法,举报人也会按照家父心愿,将此不同意义、不菲价值的珍贵树木赠送给当地农业、林业相关部门,供家人纪念,供世人欣赏,为绿色生态环境奉献一个普通老百姓的爱心!

                                 举报人:邵玉雄

                            2019年7月15日








南通0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9-7-17 12:30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关键公安部没告诉我是谁偷走的,我什么消息都不懂,撤案说我没有犯罪事实,证据那么多算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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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9-7-17 12:3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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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7-17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还以为红雨老师又来南通了,香啊,造啊,香皂,吐泡泡,果然是补偿越多越不够解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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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7-17 12:52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如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已经立案的重大刑事案件,竹行派出所怎么就撤销呢?其背后的蹊跷令人诸多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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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7 12:5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广东
这么大的树被盗了?还是有什么隐情?这么个树也不值楼主所说的二十多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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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7 12:5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田震吹箫:好大一棵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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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7-17 12:5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立案有回执单。不予立案也应有情况说明的回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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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7-17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帮顶!
这么大一颗树,就这么光天化日之下被明偷,十之八九事先已做足准备工作。
再加派出所的不作为行为,估计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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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9-7-17 13:0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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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9-7-17 13:0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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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7 13:3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法治社会一定会有公正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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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5-12 05:05
  • 签到天数: 1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9-7-17 13:5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哈哈哈!依法履职吧!不然坐被告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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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9-7-17 14:1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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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9-7-17 14:1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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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0-15 10:4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9-7-17 14:2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建议竹行公安来解释一下案情,是不是为了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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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7-17 14:3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哈哈哈!鲁知深拔走了楼主就一点都没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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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7-17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举报材料里有一个问题:您发现树“被盗”是3月29日,发现运树的车是3月13日。就算那树是被盗的,这里有16天的时间差。很可能是事后有人告诉您您才去追究的。挖这么大一棵树,动静肯定很大,外人不敢私自偷挖,那树是否是您父亲所栽可能有争议吧?
    还是先查清树的所有权,作为民事纠纷顺藤摸瓜把事情搞清楚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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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9-7-17 15:4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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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7-17 15:4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谁偷走的你不懂吗 树是长辈种的 分家关系好没弄清楚 现在值钱了 个个来要 有个森林都不够你们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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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7-17 16:47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公安机关是懒政惰政行政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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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7-17 16:4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这棵树二十多万?我卖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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