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作为重要的城市空间,也是社区群众的主要生活空间。江苏省南通市已经四次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小区治理既是文明城市长效管理的重要任务,也是城市基层治理的重要实践。过去几年,南通市崇川区以党的建设引领社区邻里自治,将老旧小区治理这个难点,作为社区基层治理工作的支点进行了探索和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小区治理难在哪 崇川区是南通市的核心城区,建成年代早。区内总计大约有560个住宅小区。其中,建成于90年代以前的大约有261个,交付入住的拆迁安置小区67个。 2013年以前,崇川区和其他城市一样,老旧小区管理问题一直是一个让人挠头的城市管理难题。小区管理方面的问题形成原因各不相同,但基本可以归结为三类:一是早期建成的老旧小区、历史街区,建成后一直没有符合现代规划要求的物业管理;第二类是单位集体宿舍、工房房改之后,因管理人员撤离,进入无物业状态;还有一类是原本有物业的小区,出于各种原因,物业公司撤离,变成了无物业状态。或是由于先天条件不足,居民缺乏有效的组织和凝聚力,业主委员会建立不起来;或者业委会成员素质不高,使业委会不能发挥积极作用,不能对小区物业管理企业形成监督和制约,导致社区、业委会、物业公司“三位一体”机制建设尚不完善甚至“失灵”。不少小区经常陷入“居民对物业不满意→不交物业费→物业服务更差→居民更不满意→小区失管”的恶性循环怪圈,成了物业公司不愿接手,或者物业公司虽然接手,但不愿意投入人力财力进行规范化管理,仅满足于“量入为出、低水平维持”的消极管理服务状态。 为了提升住宅小区环境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别是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的要求下,崇川区曾经每年投入巨量资金对管理不达标的小区进行“兜底”服务。这种模式,更多的是“治标”,既消耗巨大,也会由于具体创建任务的缓急而出现相应的张弛,阶段性突击取得成效后,总是容易反复和回潮,不能做到“长效管理”,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2013年左右。 问题导向下的治理新思路: “3+5”行动 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崇川区为实现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开始在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上进行调整和转轨,开始了包括小区治理为内容之一的城市建管“3+5”行动,开启了社会基层治理实践的新探索。 “3+5”行动,“3”是指推进邻里建设、街坊建设、城管力量下移这三项基础工作;“5”是破解老小区、市场周边、建筑垃圾、违法建设、流动摊贩等五方面突出问题。其中,由于市场、建筑垃圾、违法建筑问题都与住宅小区有紧密的关联,所以“3+5”行动的重心,落在了小区管理存在问题的治理上。 针对小区治理工作任务,崇川区突出基层导向、问题导向。 划小管理单元。将全区107个城市社区化分成若干个“邻里”,每300户左右为一个“邻里”;每个“邻里”都推选出一定数量的议事代表组成议事机构,社区党组织为每个邻里配备一名专职社工,履行服务、信息、自治三项基本职能。 管理力量下沉。区级层面对包括城管、公安、工商、建设、卫生等各项专业管理在内的各条线城市管理执法力量进行归并整合,在编制上全部下沉到各街道,在管理逻辑和管理责任上全部下沉到“邻里”和街坊网格。形成党建引领、居民自治、行政执法、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的共治共管格局。 实行管用的措施办法。总的思路是九个字:建组织、补配套、治六乱。建组织,就是以社区党委领导下的“邻里”组织为同心圆,建立健全小区业委会,在暂不具备建立业委会的小区,建立有社区干事、街道物管干部、“邻里”代表参加的物业管理委员会或“邻里”业主议事组织;补配套,就是改善小区先天不足或者老化、损坏的设施;治六乱,就是治理乱堆放、乱种植、乱张贴等小区管理中的常见问题。建组织、补配套、治六乱这三项工作,建组织是基础、补配套是前提、治六乱是目标。 实践中,因为各小区建成年代、问题属性和问题呈现各有不同,又需要逐一辨识,个别施策。以安置小区为例,早期安置房建设标准、水平不像现在这么高,居民又多来自于原城乡接合部的村组,由于历史原因这些小区也没有建立收费服务的制度,因此这些小区存在问题以及问题的成因,与其他老旧小区不尽相同。对这类小区,崇川区总的思路是:有条件进行市场化物业管理的,引导其接受商品化的物业管理服务,政府可以给予财政补贴。暂不具备市场化物业管理条件的,推行社区居委会、业委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以及拆迁后延续下来、有营利能力的原村民集体经济组织紧密协同下的自管、托管模式。 拆违拆破,为老小区建设停车场 “小区治理+”的有益实践 自2014年下半年以来,崇川区将所有安置小区、90年代以前的老旧小区作为治理的重点,每年投入2亿元左右进行老小区整治,城南新村、龙王桥新村、板桥新村、新桥北村、南川园新村等一批“老”“破”“乱”小区面貌焕然一新。有110个六乱问题较多的重点整治小区实现达标目标,27个小区成功创建成文明城市长效管理示范小区。仅2017年,全区共拆除违建达4172处,共计128406.4平方米。易家桥新村等区域的拆违行动组织周密,工作成效超过了过去十年的完成总量。百花南苑、景河苑等一批小区依托小区基础设施,还打造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文字图片宣传小区。 通过党建引领下的“小区治理+”实践,可以促成良好的社区治理效果。在此过程中,党建引领不再是简单的口号引领,而是脚踏实地、富有成效的价值引领、议题引领与平台引领。小区治理,也不再是简单的政府单向资源投入,而是揭示出了当前有效推动社会基层治理的基本规律——崇川区把小区治理这个难点,作为社区基层治理工作的支点,在卓有成效的社区、邻里党建工作指引下,发挥社区党委的核心作用,通过“邻里”理事、居民骨干团结和发动最广泛的居民群众,参与到小区治理项目中来,起到了意想不到的治理效果。 主体效应。群众是一切创建工作的主体。在小区治理工作中通过议程设计设法抓住群众的所思所想,让群众易于接受、乐于参与。比如,在社区中通过社团活动,展演小品,揭示违建、散养家禽等违法违规行为或陋习的危害性,让居民受教育、受感染,进而凝聚社区治理共识。通过群众评议出楼道长、邻里理事、业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候选成员;在待整治小区中公示备选改造方案,甚至外墙涂料颜色,都让群众评议选择。群众的主体意识被唤醒、参与热情和审美情趣被调动,自然支持小区整治工作。 竞争效应。在整治项目立项时,首先要选择确定准备实施改造的小区对象。为此,崇川区设计了一套规则,选谁不选谁,不拍脑袋、不听招呼,而是引入了竞争机制:备选待整治小区中,居民取得管理共识的优先获得资金投入整治;先拆完小区内现有违章的优先获得资金投入整治;先形成社区党委认可、活动积极有效的包括邻里理事会、业主委员会等形式的居民自治组织或团队的优先获得资金投入整治;先达成整治完毕之后的长效管理方案的优先获得资金投入整治。 激励效应。面向所有老旧小区,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和有关细则实施达标验收,在已达标的小区中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制定动态考核办法,对连续两次考核低于90分的达标小区,取消达标小区资格;对连续两次考核低于95分的文明城市长效管理示范小区,予以摘牌。对创建活动实行动态管理,达标就入选,后进就淘汰,形成了你争我赶,充满活力的创建态势。 附加效应。把小区治理作为支点,开展社区治理的同时,以“小区治理+”为载体,邻里自治、社区教育、志愿服务、垃圾分类乃至党员管理等工作得以有效开展。通过不断丰富小区治理“+”号右边的内容,既为撬动小区治理有关工作壮大了力臂,也为社区基层其他治理事务创造了机遇和条件。小区,正从居民的居住空间,变为党员群众学习的阵地、邻里风采展示的平台、邻里互助的港湾、撒播文明的窗口。 “小区治理+”模式的启示 “小区治理+”收获的成效令人鼓舞,其模式的成功推行带给我们很多启示,揭示了很多社区基层治理规律,可以在更广阔的社区基层治理领域中予以借鉴和利用。 基层社会治理离不开党建引领。从成功推行“小区治理+”的实践,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党建引领+ 居民自治+ 政府投入+ 社会组织参与=基层善治。其中,党建引领是方向,居民自治是主体,政府治理是外在保障,社会组织参与是专业保障。党建引领将社区中的多种组织(例如居民委员会、邻里组织、业委会、物业公司、群众团队、志愿者组织等)有机地整合起来,为各种议题的解决缔造了一个协商共治的平台。居民自治则催生了更多文明城市长效管理的积极行动者。政府治理则是政策干预和各项建设的投入,发挥了杠杆作用。社会组织参与为社区治理提供了专业化的知识和方法,满足了群众的不同需求,弘扬了文明新风。四者的有机融合和相互合作,构成了基层善治的基本要素和形态。 基层社会治理需要具体的支点。“小区治理+”改变的不仅仅是社区的居住环境,还有人的思想观念与行为,在满足群众不同需求等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如“小区治理+ 生态环保、小区治理+ 走帮服、小区治理+ 社区教育、小区治理+ 志愿服务、小区治理+ 矛盾调解等。“小区治理+”不仅能够调动群众参与文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开展志愿服务、小区六乱治理以及各种不同的议题活动中,实现共治共享;还能将政府与社区、社区与整个社会连接起来,缓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成为撬动城市社会治理和社区治理最为有效的支点。 基层社会治理离不开共识凝聚机制。共识凝聚至关重要。崇川区的实践表明,“追求美好、向上向善”是社区居民的普遍愿望,只要居民总体得利受益,群众是乐于接受政府的改革意图和治理行为的,甚至愿意承担局部和暂时的损失。改造项目中,居委会向每家每户发放了意见征询表,同时利用楼道长、邻里理事长上门宣传、海报张贴、微信号等多种宣传方式,来推广文明理念,告知工作要求。绝大部分居民都认为开展治理工作是好事,得人心的事。在凝聚共识的过程中,有两点极为重要:一是基层党组织对社区治理基础、社区公共意愿以及社区公共议题的分析与提炼。二是基层党组织、居委会、邻里理事会在社区、“邻里”进行的民意调查、民意收集和民意归纳。 基层社会治理离不开内生压力机制。党建引领+ 居民自治模式生发出来的,还有极具基层特色的内生压力“软法”机制。这套机制不同于法律、法规等刚性的外部监控机制和外部惩罚机制,是具有一定约束力的“软性规则”和“区域默契”,是党建引领+ 居民自治的必然产物。城市社区是“熟人社会”,居民间即使不相熟,至少“面熟”,内生压力“软法”机制通过“面子”、声誉、“默契”等发挥效力。内生压力“软法”机制与政府干预机制、利益相关机制相结合,基层治理工作的难度会大大降低。这一内生压力机制在制度和规则上的体现如下:订立社区居民公约。居民公约是邻里代表汇集民意制定的社区管理“底线”规则,是社区全体居民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固定环节的告知提示制度。在居民迁户入住、装修、通过社区平台办理事务、邻里社工定期走访等环节对居民进行针对性的告知提示。违规时的特别干预提示。比如,如装修时建筑垃圾未能袋装化,社区工作人员和邻里代表会专门上门进行提醒和劝诫。设置社区好人榜、诚信榜,公示新风典型和包括物业费缴纳情况的诚信案例,表彰社区居民先进典型,督促少数人自觉履行随附义务。 此外,社会基层治理还需要有效的专业辅助机制,比如职能部门的指导、执法;还需要有效、充分的政社对接机制,比如社会中介机构、社区社团的加入等。崇川区社区治理的有关实践表明,脱离了党建引领的基层治理会迷失方向,脱离了居民自治的基层治理会缺乏根基,缺少具体支点的治理意图,也只能是空中楼阁、镜中花水中月。只有将党建引领、具体支点、居民自治、各方合力这几者结合起来,才能真正构建有效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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