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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港港] 有用?!南通一男子酒驾肇事后猛灌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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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3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网上流传着一些“防酒驾被查秘籍”,
如果酒驾被查,
当着交警面再喝酒就能逃避处罚?
还真有人信了。
近日,无锡一名酒驾司机
用自己的切身经历告诉你,
不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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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22日凌晨三点,陈某驾驶一辆红色轿车在江阴益健路倒车时撞到了正在等客的出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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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陈某属于饮酒驾驶,事故发生后双方下车协商未果,为掩盖之前喝酒的事实,陈某到事发现场附近超市购得3罐啤酒,当着出租车司机等人的面喝了下去。见状,出租车司机选择了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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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到现场后对陈某进行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当晚起体内酒精含量已达醉驾标准。后经抽血复检,其体内酒精含量达65mg/100ml,属饮酒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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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陈某向警方承认,事故发生后自己当着别人的面喝酒,一方面是“怕对方讹他”,另一方面想逃避酒驾处罚。目前,陈某因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被当地交警部门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六个月。


事实证明
查酒驾时当着交警面喝酒
并不会影响酒驾认定结果

网传“防酒驾查处”秘籍不靠谱!

“秘籍”一:“遇到交警查酒驾,马上当面打开喝下去,就无法认定什么时候喝的酒了。”那么,当着交警面喝酒,就无法认定当事人是否酒驾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秘籍”二:在交警检测前拼命喝水,能降低检测值。
进入体内的酒精,代谢需要较长的一段时间,短时间内喝水、喝饮料根本起不到稀释血液酒精含量的作用。


“秘籍”三:少量饮酒,不构成酒驾。
交警部门在检查驾驶人是否酒驾时,不是检查喝的什么酒,喝完酒多久开的车。交警部门判定酒驾的标准和依据是在检查时,当事人体内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多少,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小于80毫克构成酒后驾驶,大于等于80毫克,则构成醉酒驾驶。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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