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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港港] 《南通市市区城市照明管理办法》今起施行,这些行为将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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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城市照明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今天,记者从市市政和园林局获悉,我市新出台的《南通市市区城市照明管理办法》于7月1日正式施行。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强城市照明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推进城市绿色照明工程建设,保障城市照明设施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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啬园路快速化改造工程装灯


办法所称城市照明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道路、街巷、桥梁、隧道、广场、公共停车场、公园、公共绿地、名胜古迹等建(构)筑物的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功能照明是指通过人工光以保障人们出行和户外活动安全为目的的照明。景观照明是指在户外通过人工光以装饰和造景为目的的照明。


办法鼓励开展绿色照明活动,支持城市照明设施建设、维护采用和推广节能、环保的照明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开展科学技术研究,提高城市照明管理的科技信息化水平。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项目的功能照明装灯率应当达到100%。现有城市道路未配套功能照明设施的,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督促相关建设单位逐步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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啬园路快速化改造工程装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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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抢修


同时,办法还对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刻划、涂污等其他可能影响城市照明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规定了具体的处罚办法。


城市照明管理直接关系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该办法的颁布实施, 能够更好地指导和规范我市城市照明管理工作。对提高城市照明质量,建设精品城市、特色城市,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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