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2110|回复: 0

[海陵故地] 海安交警提醒!电动车遮阳伞是你不知道的“马路杀手”!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6-30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海安交警提醒!电动车遮阳伞是你不知道的“马路杀手”!
高温天气,烈日炎炎,不少电动车驾驶人为了防晒,给电动车加装上了大大的遮阳伞,看着既能遮烈日、又能挡风雨,殊不知,这样的行为给交通安全埋下了巨大隐患。
   2.jpg
电动车安装遮阳伞的危害
(一)“遮阳伞”伞架锋利。遮阳伞伞架坚硬,锋利如利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伞架断裂,极易对人员造成致命伤害。

(二)“遮阳伞” 稳定性不足。加装遮阳伞改变了电动车外形结构,改变了行驶中的风阻系数,行驶中阻碍空气流动,导致电动车“飘来飘去”,驾驶人难以控制行车平衡。

(三)“遮阳伞”会扩大视觉盲区。加装遮阳伞,会扩大驾驶人视觉盲区范围,妨碍驾驶人的行车视线,极易与其它车辆和行人发生刮擦,诱发交通事故,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会加重事故后果,增加伤亡率。

(四)“遮阳伞”干扰其他车辆行驶。电动车加装遮阳伞,导致电动车超宽、超高,在城市中“飘来飘去”,干扰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不仅安全隐患突出,而且严重影响城市形象。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一款第(一)项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海安交警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请不要骑车打伞、在电动车上加装遮阳伞,驾乘非机动车可以选择涂防晒霜、穿防晒衣、戴好遮阳帽和墨镜等方式防晒!

南通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 平台公约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5-12-27 02:16 , Processed in 0.170432 second(s), 12 queries , MemCache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