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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兴仁镇(原四安镇)蒋桥村13组一50多岁的村民因焚烧秸秆被要求罚款2000元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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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6-4 09:0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人命,如此轻贱……很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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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4 09:08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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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4 09:0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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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4 09:2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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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6-4 09:2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不让烧又不给处理方式,尼玛的真的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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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4 09:50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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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6-4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当代“杨白劳”难道是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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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4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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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4 11:1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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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4 11:58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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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4 12:0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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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4 12:02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听说他弟弟是个大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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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6-4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看偏了,是你眼睛问题,书读百遍其义自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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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4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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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4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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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4 12:30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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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4 12:32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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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4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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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4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这只是一个特殊的偶然事件。就具体事情,站在不同立场,持不同观点的人可能有不同看法。只因为人命关天,所以参加评论的人很多,发言很踊跃。
    我想借这个话题说点自己的看法。当有人提出“结束人治实行法治”的时候,我就指出法治也是人治,这么多年来,否定“人治”的人,只是把毛泽东这个人,换成了其他的人而已,具体事情还是要靠权力大的人拍板。立法、司法、执法······以及对犯法行为的认定、处罚还都是人的行为。,因为受封建主义思想的影响,在法律面前不是人人平等的,官员与平民百姓不能在事实上平等,甚至犯法了坐的牢,给的待遇也不同。
    法治有两个“限”,前限是“依法办事”,后限是“违法必究”,因为掌握权力的人可以主宰是否犯法的话语权,所以造成前后限之间有一个很大的空间。官员轻微犯法并不被究,要到问题严重了明显了推卸不了了才不得不被追究,犯错老百姓多了,也难追究。最最重要的是,《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是国家的主人,实际行动中,有谁把百姓当成主人的?这个违法不被追究,法治,也只是另外一种形式的权治(或者说吏治)。因为干部工作做不到位,造成百姓的极端行为,当然应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但是更应该追究根本原因。只有对根下药,才能根治各种社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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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4 12:5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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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4 12:5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没办法只能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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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4 13:05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现在的干部有为农民办实事吗?有一首老歌唱的好,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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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4 13:0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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