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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挑老年人下手,先假冒宣传部门公职人员实施诈骗,再假冒警察,以退赃为由再次“收割”,全国300余名老人因此被骗百余万元。
今天(29日),记者从启东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这起假冒公职人员诈骗案团伙10人已被法院判处3年至10年的不等徒刑。
报案之后又被骗 七旬老人四度中招
“我被同一伙人骗了4次,接到电话还以为你们跟他们是一伙的!”家住启东的赵阿姨接到启东市检察院的检察官来电,差点以为又是骗子来电。
早在2016年12月,赵阿姨接到一个自称是宣传部门张主任的电话,说能为50周岁以上的退休老人办理“养老补助金”。年过七旬的赵阿姨一听觉得是个好事,便向他咨询。张主任告诉她,只需要购买一些纪念章,并支付养老金的建档费和公证费等手续费,就可每月领到一笔不菲的养老金。见赵阿姨有些犹豫,张主任又说名额有限,养老金下个月就要发放,建议她快点决定。赵阿姨怕错失良机,没跟子女商量,自己跑去银行,给对方提供的账户打了5万元。一个多月过去了,约定的养老金一分都没到账,赵阿姨有些不安,便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7年2月,赵阿姨先后三次接到一个自称是河北省某公安分局刘警官的电话,称他们查获了一个贩卖收藏品的诈骗集团,要退回受害人的损失,名单上就有赵阿姨。赵阿姨顿时喜出望外,没想到自己被骗的钱这么快就追回来了,但对方要求她缴纳案件侦破费、个人所得税、公证费等款项。深信不疑的赵阿姨按照刘警官的要求先后三次汇款到指定账号,共计10800元。没过多久,她便收到一张邮寄过来的“领款通知单”。3月底,赵阿姨见对方还没通知自己领钱,便心急如焚地来到市公安局,出示了这张“领款通知单”,并询问如何拿到退还的款项。经公安机关核查,该“领款通知单”是伪造的。此时的赵阿姨已如惊弓之鸟,再也不敢接所谓公职人员的电话了!
检方介入引导取证 连环骗术浮出水面
这是一起针对老年人实施的通讯网络诈骗,由于犯罪手法隐蔽性强,侦查难度很大。为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启东市人民检察院指派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提前介入案件,围绕摸排犯罪情况、锁定犯罪嫌疑人等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2017年3月28日,陈军、张涛等6人在河北悉数落网,民警现场查获了公民个人信息数据、电话卡、银行卡等作案工具。2018年9月,该案另外4名犯罪嫌疑人到案。
该案中,受害者分布全国各地。检察官提出,要及时对各类电子数据证据进行固定提取,确保电子数据证据能与其他物证、证人证言、嫌疑人供述等多类证据相吻合、相印证。
2018年11月,该案移送至启东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陈军、张涛都是河北保定人,自2016年2月起共谋实施诈骗。两人在网上购买了公民个人信息的数据、手机电话卡、银行卡、诈骗术语等作案工具,并对外招募10人在租用的民宅内假冒公职人员拨打电话实施诈骗。他们挑选老年人作为行骗对象,先冒充宣传部门的工作人员推销纪念章等收藏品,同时以向购买收藏品的老年人发放养老金为由,让他们向指定账户转账所谓的“建档费”“公证费”等手续费用,随后又冒充公安人员,谎称抓获销售收藏品的犯罪分子,以退还赃款需交纳案件调查费、转账费、密码激活费、保证金等理由,通过被害人银行汇款的方式骗取钱款。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间,陈军、张涛等人共骗取全国300余名老年人,共计诈骗所得122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陈军、张涛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公职人员”来电要小心!
近年来,在启东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各类通讯网络诈骗案件中,老年人成为该类案件的主要受害者。不法分子冒充熟人、公职人员、名医,采取“发放养老金”“推销保健品”“冻结银行卡”等方式实施诈骗。不少老年人因信息闭塞而轻信对方,毕生积蓄被一卷而空,不仅给身心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而且严重影响了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
检察官提醒,接到自称“公职人员”来电的,一定要长个心眼。一看来电显示,对于不熟悉、不像是正常座机、手机号码的电话,不要理睬。二要核实身份,要求对方出示有效身份、工作证件,尤其当对方要求向指定账户汇款时,应第一时间告知家属商量解决或咨询公安机关。三不随意转账,任何通过电话、短信要求当事人进行银行转账、汇款的,千万不要轻信。四要自我保护,家里的中老年人要保守好家庭以及个人的各类信息,如银行账号、银行密码、家庭住址等,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与能力才能远离骗局。(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来源:江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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