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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港港] 南通一丧偶儿媳现身要分公婆遗产,法院:不可以!未尽主要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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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9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浦老爹和邵阿婆育有5个子女,两人去世后留有一套房产。儿媳李雨诉至法院,认为自己对两位老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当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的六分之一。5月29日,崇川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继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涉案房屋根据公证遗嘱和法定继承进行分割,李雨未尽主要赡养义务,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驳回其诉讼请求。

浦老爹和邵阿婆生育4子1女,分别为浦山、浦西、浦响、邵天和浦燕。邵天和李雨是夫妻,育有一女名叫邵丽。1996年,邵天去世。
浦老爹和邵阿婆有一套位于市区锦安花园的房屋,房产证所有权人为两位老人。2014年4月,浦老爹去世。同年10月,邵阿婆立下公证遗嘱:“在我死亡后,房屋中属于我的财产给我的儿子浦山”。两年多后,邵阿婆去世。

处理完老人的身后事,浦山召集兄妹前来商议遗产的处理。李雨认为,自己对两位老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当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两个老人的遗产案涉房屋的六分之一。庭审中,浦家四兄妹均否认李雨对浦老爹和邵阿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而李雨也未能提供其他证据。
为弄清案件事实,承办法官检索了崇川法院家事法庭历年来的赡养案件,发现2009年浦老爹和邵阿婆向法院起诉浦山、浦西、浦响、李雨要求赡养,后申请撤诉。2017年1月,邵阿婆再次向法院起诉浦山、浦西、浦响、浦燕、邵丽要求承担赡养义务,因邵阿婆在诉讼过程中死亡,该案终结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儿媳李雨不仅仅要尽赡养义务,而且要尽到主要赡养义务,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浦老爹和邵阿婆生前曾起诉包括李雨在内的多名子女请求赡养,足以证明李雨并未对两位老人尽主要赡养义务,因此李雨不是浦老爹和邵阿婆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驳回其诉讼请求。

我国《继承法》中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崇川法院家事法庭庭长严永宏介绍,在审判实践中,认定“尽主要赡养义务”一般从两方面综合考虑:一是在经济上对公婆或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生活上对公婆或岳父母提供了主要劳务帮助;二是对公婆或岳父母尽赡养义务具有长期性、经常性。他提醒,只有同时具备了以上两个条件,才认定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来源:南通发布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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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9 17:5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邵天和原告李雨不是有个女儿叫邵丽吗?邵丽不可以代位继承邵天的吗?案件纠纷难道不可以换个打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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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9 18:1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5月29号不是今天吗?公婆的份额做了公证遗嘱。是给大儿子浦天。那公公的份额就是要切5份。随便怎么着,李雨和邵丽也应该拿到1/10呀。再打一场100多平锦安花园的房子也要200万。再怎么着也能拿20万。既然亲戚没办法做了,你不仁我不义了,非说没尽赡养义务。我的个人观点,官司打到底。起码多多少少能拿到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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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9 18:1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2009年公公婆婆都一起起诉,要求承担赡养义务,被告之一不就有那个李雨吗?到了2017年公婆起诉的时候,被告之一变成了孙女儿邵雨,而没有了李雨。说明这8年之间,这公公婆婆一家从上到下,都不认这个李雨了。傻子都看得懂,矛盾相当剧烈。还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呢,肯定没有证据的。
换原告接着打,多多少少起码能拿回来一点。这官司打的本身就有问题,很多的东西自相矛盾说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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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9 19:3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几个子女都不咋地,房子充公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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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30 03:44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儿媳没尽义务没有继承权,可以行得通,此案没提儿子没有尽义务,因此此案可以认为儿子虽然去世,但也可以得到继承权,儿子的继承权顺位继承应该是配偶和子女。找个好律师应该多少能得到一点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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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30 04:14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如果此案例中的子女有一人是痴呆型的人,自身条件无法赡养老人,请问法官,此痴呆人或者是病人(无自身保障的人)有没有继承权?此案的主人在儿子死后就打下了埋伏,那时就有了主意,为以后的作为提供了依据,良苦用心。试想一个在市区生活的二老没有生存的资本吗?如果有退休金的人还需要儿女们赡养吗?如果儿子死后留下的是孙子而不是孙女的话?也许八年前就没有那场官司了,明白人都晓得,传统观念在作怪。此老人值得推敲,此遗嘱值得深思,此家人的行为值得考虑,我们的法官,我们的律师呢?!有时候的事似乎合理不合法,合法又不合理,一切尽评良心,良心不值钱,昧着良心就有钱,这似乎也成了某些人的思维方式,但有良知的人,有人情味的人绝对没有此想法,因为人在做,天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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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31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别的不说,孩子的那份应该给,孤儿寡母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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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31 23:2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凌志铭 发表于 2019-05-29 17:56
邵天和原告李雨不是有个女儿叫邵丽吗?邵丽不可以代位继承邵天的吗?案件纠纷难道不可以换个打法吗?

邵天早于父母去世,不存在继承权。邵丽不存在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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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儿媳应该得到那一份,况且前面的儿子都不是孝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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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3 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对遗嘱继承应该尊重。对法定继承中确实存在代位继承。儿子邵天之女邵丽有继承权。该判决中只是儿媳无继承。并未提及孙女代位继承。要看清再说。法律只能是诉什么、判什么。邵天之女邵丽的继承权应该是另外的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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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3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付出与回报是成正比的,没有付出就没有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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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16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凌志铭 发表于 2019-5-29 18:17
2009年公公婆婆都一起起诉,要求承担赡养义务,被告之一不就有那个李雨吗?到了2017年公婆起诉的时候,被告 ...

你个被司法鉴定过的精神病,自己的官司还没搞清,到这儿瞎逼逼个啥,美男子烧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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