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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反映药店药品存在差价 医保部门零售药价由市场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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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9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市民李先生向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反映,自己在南通开发区新开街道某药房购买三七胶囊是18元一盒,但在另一家药房购买同样的三七胶囊,却要25元一盒。同品牌同规格的药,一盒相差7元,李先生表示不理解。

“现在药店销售的药品执行的是市场调节价,由药店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定价,只要做好价格公示工作。”市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处长冯娅介绍,根据苏价医【2015】159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6月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暂时由国家发改委实行最高出厂价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取消原政府制定的药品价格,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据介绍,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制,药品必须在招标采购平台采购,价格执行中标价,但零售药店的药品价格由市场调节,“如果想买到便宜的药,可以对比一下各家药店的价格。”

冯娅说,从服务市民的角度出发,医保部门也正计划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平台,采集市区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常用药品的价格进行对比,并在网站等平台公布,为市民提供价格查询对比的渠道,引导药店经营者合理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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