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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事业单位成立首个公职律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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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15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南通网讯(记者冯宏新 通讯员张超)昨日,南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传出消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正式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率先实施公职律师制度。这是国家司法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出台后,我市事业单位成立的第一个“公职律师办公室”,全市一线执法队伍也由此实现“公职律师办公室”零的突破。

       今年1月1日,司法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正式生效,该《办法》将“公职律师”实施范畴由此前的党政机关扩大到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是参公事业单位,目前拥有3位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执法队员。该单位决定利用现有人才资源,充分发挥其法律专业优势和执法参谋作用,申请成立“公职律师办公室”,组建一支德才兼备的复合型、专家型公职律师队伍,参与重大行政执法的决策、课题研究、法制培训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未来,他们将储备更多的公职律师人才,在所辖派驻街道(老洪港、苏通园区)执法队中全部配备驻队“公职律师”,为建设更加专业化、法制化的一线执法队伍,提供坚实有力的法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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