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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诉讼代理资格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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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8 16:13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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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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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5-11 20:1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代理权的取得是基于当事人的委托,不是由某证或者某机关、机构指定,当事人的委托权不受某机关、机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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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9-5-13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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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14 20:1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应当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人进行诉讼活动。象如皋一些退休的公安、法院人员与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争揽案件代理,该法院对面的"法律服务部”也是“土律师”群集地,但无人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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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5-14 23:07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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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怎样规定的?规定禁止公民代理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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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9-5-15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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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5-18 13:2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法律是很严肃的,也很严谨,一个国家的法是要求用最简单的语音最直接的方式表达出来人人皆知,什么最高院解释属于扯淡,即使要对法进行解释也该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解释,否则是不适应的,法会成为唯我所用,不具严肃严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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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0 06:28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法律有这项规定,以前没有的。具体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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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6-7 11:3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法没有对公民代理禁止性的规定,所谓禁止只是一些法官、律师对法的玩弄,乱发言,乱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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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0-30 23:22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法律没有规定禁止公民代理,《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并不是禁止公民代理,而是提醒性的供诉讼当事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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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2-28 07:4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宪法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民有言论自由权,如果最高院所谓解释禁止公民代理,这是最高院违宪,如果民诉法、行诉法禁止公民代理,则两法与宪法相抵触,违宪。这是应法的错误,应该依宪修改。但纵观民诉法、行诉法的规定并没有明文规定不允许公民代理,希望不要以权乱释法,搅乱人们的法律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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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24 23:5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民法典》中的代理权明确规定是由委托产生,民诉法规定应该依法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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