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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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请某些人动不动以“造谣”、“谣言”和“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来封网友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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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9-4-24 0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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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4 08:1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呵呵,
自己言行自己负责,
濠滨论坛发表不当言论,
被拘留被请喝茶的还少吗?

言论自由是有边界的,
造谣还用起诉?
没有根据胡乱发言,
公安机关,
轻飘飘让你蹲拘留所!

园林局,
说要追究你法律责任了吗?
此地无银三百两,
就知道瞎起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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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4 08:2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纵观过去,从来不缺唯恐天下不乱之人。四个字比较适合此类人,跳梁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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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4 08:28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造谣了还厚颜无耻出来说什么法治,也只能呵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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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4 08:4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看了这么多天关于挖树的帖子没觉得有造谣,倒看到了谎言!网民更多的是关心家乡一草一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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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4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
楼主说的利益相关者   倒使我想到   那些忽悠抓人的ID   很大一部分可能是来自提档升级的各方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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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4 08:5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话虽这么说,但是也不能肆无忌惮,至少不能瞎说,对自己是一种负责,对别人更是一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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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4 09:0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我只关心流传的拍卖公告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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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4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也就是在网上打打嘴仗,当当键盘侠
这些造谣者当着别人的面敢说一个字吗,敢质问一句话吗,他们不敢,因为他们也知道自己是捕风捉影,夸大其词,造谣生事。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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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4 09:4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拍卖公告有啥问题吗?
南通把树木卖到别的地方了吗?
提档升级,
用不到的树木,
不拍卖,
难道都打成木浆吗?

关键词,
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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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5-10-14 10:43
  • 签到天数: 35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9-4-24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湖南
    霜月冷空 发表于 2019-4-24 09:37
    也就是在网上打打嘴仗,当当键盘侠
    这些造谣者当着别人的面敢说一个字吗,敢质问一句话吗,他们不敢,因为 ...

    你在找我吗?

    我论坛名字就是南通键盘侠

    我说的话,当任何人的面,我都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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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4-24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广东
    不知道楼主要说什么事情~如果有事情那就事论事,具体事情具体分析

    避免非左即右,也避免矫枉过正
    我们倡导言论自由,但前提是有理有据,对于毫无根据的言论要抵制,对于真知灼见我们要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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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9-4-24 10:1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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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4-24 10:1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呵呵,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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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2-3 18:47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9-4-24 10:1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本来就是啊,网络也不是可以任意妄为的,没有根据,随意猜测,想当然的东西少说为好,没有造成不良后果还好,产生不良后果,别人完全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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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9-4-24 10:1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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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4-24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鱼啊鱼啊水中游 发表于 2019-4-24 10:07
    不知道楼主要说什么事情~如果有事情那就事论事,具体事情具体分析

    避免非左即右,也避免矫枉过正

       论坛就是让人“论”,目前是普通百姓发表自己看法的平台(“有身份”的人,有的是说话的机会,有时候用不着自己说,也有人代言)。因此老百姓要珍惜这个平台,珍惜自己说心里话的机会。
       我认为,说话的人要负责地说,特别是是非问题,不要以个人看法为准,妄下结论;听者(或者读者)要重点考虑人说的是什么话,不要计较说话的是什么人。大家都是为了探索真理,所以要让所有人负责任地说话,经得起所有人推敲并且颠簸不破的才是真理。按照真理才能正确分析问题,找出合理的解决问题的方法,最后达到彻底解决问题没有“后遗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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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4-24 10:2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什么逻辑,
    行政拘留和法院判决都没有搞清楚,
    就胡言乱语!

    你这法律意识,
    真高!

    随你怎么骂翻天,
    我才不跟你对骂了,
    都是什么人!

    不见棺材不落泪,
    自己不负责任的言行,
    被举报拘留,
    失去人身自由,
    就老实了!

    点评

    你跟无聊废那么多力气干啥哟。  发表于 2019-4-24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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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4-24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浙江
    dyq1472646258 发表于 2019-4-24 10:24
    论坛就是让人“论”,目前是普通百姓发表自己看法的平台(“有身份”的人,有的是说话的机会,有时候 ...

    我同意您的说法,社会良好风气与公民意识之路漫漫,需要我们共同去维护与探索,不良之风只会造成谁最无赖最得利,这是我们都不愿意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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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4-1-29 07:15
  • 签到天数: 19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9-4-24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楼上各位,侮辱诽谤是自诉案件,一般需要受害人自己向法院起诉的,不然不告不理的。另外,诽谤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其他任何组织不可能成为诽谤罪的侵犯对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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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4-24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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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9-4-24 11:3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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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4-24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nttzsyga 发表于 2019-4-24 10:29
    什么逻辑,
    行政拘留和法院判决都没有搞清楚,
    就胡言乱语!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哈哈,你满足他一下,报个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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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4-24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乡下狮子乡下舞 发表于 2019-4-24 10:44
    楼上各位,侮辱诽谤是自诉案件,一般需要受害人自己向法院起诉的,不然不告不理的。另外,诽谤罪侵犯的对象 ...

    错,公开侮辱诽谤在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里第四十二条有规定,公安部门调查取证后可以直接进行行政处罚一般上法院是无非两种情况,一是涉及民事纠纷,你提出赔偿主张,双方调解不了。二是触犯刑法。这是我了解的,给你普及一下。
    当然公安要拘你,处罚你 ,也要调查取证走程序做案卷,确保证据链齐全才可以处罚你,不是像一些人想那样,想处罚你就处罚你,人家也担心你申请复议时出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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