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葛雪梅,是江苏省 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十六里墩村十七组村民葛金华的女儿。 2018 年12月18日,是我全家遭受灭顶之灾之日!当日上午八点四十左右,南通东安房屋征收有限公司一下子来了两卡车人,他们除了准备了大量木棍、灭火器、挖掘机等作案工具,还安排了大部分人员埋伏在我家房屋四周,之后有两个人以继续谈判为由哄骗父亲开了门,父亲还好意端凳子让他们坐。几乎就在同时,父亲忽然看见有电线掉了下来,还听到后面轰隆隆巨响声,原来我家后面厂房已经被偷拆强拆。为捍卫合法财产不进一步受到侵害,父亲据理力争极力阻止,但院外拆迁人员不仅不退让,反而又用灭火器拼命向院内喷射,情急之下的父亲不得不拿起汽油,致使一个拆迁人员受伤。且挖开我家大门后,南通东安拆迁公司冲进10余人把我妈妈拖出去围殴,致使我妈妈伤痕累累。真正的受害人我的父母却被以“故意杀人罪”被关押至今。这起事件的缘起完全是南通东安拆迁公司有预谋、有计划的集团犯罪。据查参与强拆东安拆迁公司的工作人员都是没有从业资格证的。根据《南通市房屋征收服务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要有《上岗证》才能从事拆迁工作,南通东安拆迁公司公然违法,聘请的季维维、姜美忠、邢楚楚、张峰等无证人员,闯入我家中,这就是光天化日之下的公然抢劫。 我们起诉先锋街道和其委托的南通东安拆迁公司违法强拆,南通经济开发区法院已于2019年1月29日立案受理。按照法律规定,诉讼期间应停止强拆,强拆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且2019年1月5日,我向通州区公安局邮寄了《紧急申请人身财产保护书》,2019年1月8日,该局作出的《告知书》明确载明“我局已将情况向相关政府部门通报,并要求辖区派出所加强巡逻防范;同时也希望您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一旦您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遇到不法侵害,请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10,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条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 但我家至今还是无数次被无证拆迁人员骚扰、威胁、恐吓,每次都向110报警求助,但却无济于事。 2019年3月1日上午,南通东安拆迁公司在我家门口张贴了日期为2019年2月29日的《通知》,要求我户于2019年3月3日上午前腾空房屋缴付拆除公司拆除,逾期不交后果自负。当天,我就向南通市和通州区各级政府及公安机关邮寄了《紧急举报信》。2019年3月2日上午,知道酿成大笑话的南通东安拆迁公司又来张贴《通知》,除变更了日期,内容完全一样。众所周知,涉及拆迁一词的法规只有曾经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现在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现行法律并没有“搬迁条例”、“搬迁协议”一说;所以我们签订的《搬迁安置协议书》并不具备法律效力;我们通过政府信息申请还获知“宁启铁路及通甲路下穿铁路工程”土地征收程序并不合法,但作为老百姓的我们,没有追究政府的违法行为,只是要求先锋街道克扣了我和两个孩子40多平方的面积给予补偿、安置,但这一基本人权都被剥夺。此外,先锋街道办事处没有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我家予以先补偿后搬迁。在种种争议下,2018年12月18日南通东安拆迁公司没有提供搬迁人“先锋街道办事处”的搬迁委托材料,也没有按照正当的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却实施暴力强拆,其行为已经涉嫌犯罪,但通州区先锋派出所没有依法将寻衅滋事伤害我母亲的犯罪分子缉拿归案,反而不断纵容不具备搬迁资质的南通东安拆迁公司连续骚扰我家,直至现在又要再度发生惨剧。 党中央明确扫黑除恶,像南通东安拆迁公司所犯的滔天罪行,为什么不扫;明知没有《上岗证》,先锋街道为什么还在委托这家公司,难道是? 我们的补偿诉求是合理合法的。更何况,到目前为止,我们要求本应主动公开的先锋街道相关拆迁补偿方案,你们竟然不敢公开,害怕什么?让你们拿出克扣我家该得的40个方的法律文件,他们都是口头说:我们地方政府就是这样规定的,纸质的文件都拿不出来。 正义虽然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我和我的律师团队一定会为我的父母伸冤到底,总有真相大白的那天。 图中都是参与2018年12月18日强拆,没有上岗证的东安拆迁公司的人和作案工具。
    
公安局的告知书和法院的立案通知,在他们眼里是废纸,公然践踏法律
 
南通东安拆迁公司的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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