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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的远方

[百姓民声] 南通开发区法院张燕—-采信奇葩证据判案的“大掌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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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6 09:5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鱼啊鱼啊水中游 发表于 2019-04-05 17:41
被你无端咬一口 我并不想咬回去 因为不值得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看你糊墙式贴大字报 我笑了
苍天有眼

看你用这大字体,明眼人都看得出你是干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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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6 09:5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我来也也 发表于 2019-04-06 09:53
看你用这大字体,明眼人都看得出你是干嘛的

如果可以的话,老百姓真想骂你们这种人!现在网络也是老百姓说心里话的平台,政府机构的一些蛀虫让百姓无处说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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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6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浙江
我来也也 发表于 2019-4-6 09:58
如果可以的话,老百姓真想骂你们这种人!现在网络也是老百姓说心里话的平台,政府机构的一些蛀虫让百姓无 ...

你又来拿“老百姓”来粉饰自己了
此条信息只仅限你自己的言论,别拉帮结派的说自己是代表大多数
还得问你句“我们这种人”是什么人?官宦么~?抱歉我们不熟
你这样捕风捉影的调调是难改了,病入膏肓 自寻退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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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6 11:15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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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6 13:5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楼主就是个傻逼,法盲真可怕,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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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9-4-6 16:1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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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6 16:46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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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6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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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7 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平凡岁月 发表于 2019-4-5 23:19
撒泼打滚的本来面目暴露无遗,这帮人都一个样。

楼主只是用同样的道理打了个比方予以还击,这叫作“以其之矛攻其之盾”!
有理说理,只有理屈词穷、素质低下的五毛狗才凶相毕露疯狂咬人!

点评

不要再在这里现世、做跳梁小丑了吧!你简直不知什么叫“丑恶”!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发表于 2019-4-7 09:56
言语粗俗,泼辣,蛮横,素质低下,都被你自己言中了。  发表于 2019-4-7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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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7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平凡岁月 发表于 2019-4-5 23:21
亏你还王婆卖瓜,蠢!

你聪明怎么会做五毛狗的?

点评

@平凡岁月:楼主绝不是钉子户,而是被钉子户!不需要任何人同情,更不需要你同情。你还是集中精力去捡食五毛钱一根的骨头去吧!  发表于 2019-4-7 10:00
做钉子户也做个有素质的钉子户,这么没素质谁会同情你?  发表于 2019-4-7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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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7 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独醉笑清风 发表于 2019-4-6 09:01
这就是自学法律自认为高人一等的素质。

    只顾恶意诋毁,怎么就忘了回答提问呢?

找你的主子要87底册去!楼主没有义务提供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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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7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独醉笑清风 发表于 2019-4-6 09:33
无论是张法官、刘法官还是陈法官,在你们眼中,沒替你们说话,没倾向你们,就是枉法裁判,就是向着政 ...

楼主为方便网友了解真相,把案情公开出来就是让广大网友看和作出评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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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7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鱼啊鱼啊水中游 发表于 2019-4-6 10:10
你又来拿“老百姓”来粉饰自己了
此条信息只仅限你自己的言论,别拉帮结派的说自己是代表大多数
还得问 ...

“你们这种人”是什么人?你自己难道不知?
你们是世上360行以外、新出现的一种职业——五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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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7 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做好人生的选择 发表于 2019-4-6 13:56
楼主就是个傻逼,法盲真可怕,傻逼

有理说理,单纯骂人只能说明你自知理亏、理屈词穷。楼主怀疑你就是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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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7 08:28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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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7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我的远方 发表于 2019-4-7 00:11
找你的主子要87底册去!楼主没有义务提供给你。

     实在是不可理喻之人,太蛮不讲理了,希望能看到你有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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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7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独醉笑清风 发表于 2019-4-7 09:41
实在是不可理喻之人,太蛮不讲理了,希望能看到你有好的结果。

凭什么楼主家的87底册要给一个五毛狗看?你没这个资格,太高看自己了吧!蛮不讲理在何处?摆事实讲道理晒出来给公众看!真如你所说的蛮不讲理的话,楼主早就被抓住把柄了!
有没有好结果都与你无关!世上本无事,何处惹五毛?无非是你的主子在作祟以及那根美味骨头的诱惑而已!

点评

@独醉笑春风:楼主是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是不义之财,更不是利令智昏!你为了帮那些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不义之财的人摇旗呐喊,极尽坑害百姓之能事,彻头彻尾地充当五毛狗角色张着血盆大口狂吠,会遭天谴的!   发表于 2019-4-7 20:07
被告提交的证据都指向老房是七间房。像你这种利令智昏能懂吗?肯定是自己不懂装懂,又张开血盆大口,还无厘头的嫁祸于法院,劣根性暴露无遗。  发表于 2019-4-7 19:12
看来楼主急昏了头了,你自己提出八七底册作为你方证据,本想帮你理清思路,看下原始底册有几间房?  发表于 2019-4-7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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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7 17:2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上梁不正下梁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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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7 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我的远方 发表于 2019-4-7 10:11
凭什么楼主家的87底册要给一个五毛狗看?你没这个资格,太高看自己了吧!蛮不讲理在何处?摆事实讲道理晒 ...

     楼主急昏头了!看看你的帖子,你自己提出87底册做为你方证据使用,本想帮你理清思路,看下原始底册有几间房?

     而被告所提交的几份证据都明确指向老房共有七间房。

     楼主你利令智昏会懂吗?不懂装懂还血盆大口,还无厘头的嫁祸于法院,劣根性暴露无遗!

     吕洞宾被咬了也只能拂袖而去,让你早登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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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7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独醉笑清风 发表于 2019-4-7 19:27
楼主急昏头了!看看你的帖子,你自己提出87底册做为你方证据使用,本想帮你理清思路,看下原始底册 ...

谢谢你的“好意”!楼主不需要你帮着理清思路!黄鼠狼给鸡拜年,你安的什么心?不要以为别人看不出来!你是什么角色?早就看穿你骨子里了!
87底册提供给政府和法院作为证据,你算哪一根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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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7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独醉笑清风 发表于 2019-4-7 19:27
楼主急昏头了!看看你的帖子,你自己提出87底册做为你方证据使用,本想帮你理清思路,看下原始底册 ...

楼主不急,更没有昏头!与你无关的事,却急着要帮楼主理清思路,居心如何?真特么学雷锋吗?广大网友们,瞧瞧他@独醉笑春风的嘴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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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8 08:15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字体再大些,颜色再深些,再华丽的掩饰,也遮盖不了事实真相。

    帖子里根据被告提供的产权来源证明、勘丈平面图表、村镇房屋所有权证存根,证明原告98年合法房屋共七间(三+四),共计163.7平方米。

    由于原告不认可被告提供的证据,因看不到原告的证据,如果八七底册证载是大于七间房,结合九八年家庭人口结构情况,再看最早的航拍图或测绘图,就可能查清九八年是否存在漏登误登。如果八七底册证载是七间或小于七间房,那被告提供的证据就不可能漏登误登,七间房以外的房就不是有证房屋。

    因无法得知楼主拆迁时家庭人口结构情况,根据崇川区政策,163.7平方米合法建筑面积可以享受安置房屋置换两套220平方米靠套型,也可参照周边市场价格货币结算。

    既然楼主发帖让广大网友评论,大家密切关注楼主进展,如果违规超政策安置补偿,将向上级部门举报,广大网友也希望依法拆迁依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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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8 09:40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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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8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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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黑的也有深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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