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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民声] 维权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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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维权申请书                                                       申请人:葛德均,男,初中文化,农民,(个体户),住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镇山港桥村一组204号,身份证号码:320624195304107191,联系电话:13962735614
       维权事项:申请人持有“江苏金宁达恒土地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2016年10月26日出具的评估说明与2017年7月20日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山港桥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关于葛德均户的情况说明”铁的事实。2016年9月18日对强制拆除申请人房屋是非法的,由此造成对申请人的侵犯,侵权人够得上法办并赔偿损失。
       事实与法理:
       南通市国土资源局崇川分局2017年7月6日通崇国土信复(2017)30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答复如下:青年路北100米,太平路西80米未征收为国有。《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有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土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因此,对照上述事实及法律规定,申请人所在地征收房地产行为是非法的。
       申请人户实有楼房建筑面积75.53平方乘以3加58.15平方乘以2等于342.89平方,楼房是1991年审批的。其中有2001年3月19日,南通市观音山镇人民政府批准的房屋整修许可证批准的二层楼房建房占地面积6乘以12等于72平方,两层楼房面积为72乘以2等于144平方。在验收时收取1500元验收手续费。在非法强拆时却不认可楼房的合法性,这是什么道理?2001年3月19日修建后至2016年9月18日非法强拆时,没有任何手续、没有任何法院判我住房是违法的法律认定。申请人持有南通市国土规划局崇川分局认可的房产图示。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桥社区居民委员会与2017年7月20日出具的“关于葛德均户的情况说明”否定对申请人户实有楼房的确权,说什么“对照政策只好补空方”!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9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村民委员会仅有(一)至(八)项权力。第二十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宅权利和合法财产的权利的内容”。因此山港桥村委会对申请人户的情况说明,侵犯了申请人户的房产权,越权行为,非法。所谓“对照政策只好补空方”,是国家什么政策?非法强征申请人户房地产时明确实有楼房342.89平方而予以否认,用补空方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中有“保持被征收后的生活原有水平”的规定。试问,非法否认了申请人户的212.89平方房产,用补空房70平方,申请人能保持原有生活水平吗?
       申请人户于离婚妻共有三本营业执照,一是编号为3200200020121260051,注册号320620600282592,塑料制品经营部。二是编号为320602000201211260042,注册号320602600341105,经营筒干加工。三是李萍的,水暖器材经营部、五金等,注册号为320602600273037.对照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中有(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南通市人民政府通政发{2011}71号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之十第二款规定:经营性用房,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持续营业一年以上的,可以结合实际经营年限按照适当比例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营业年限在一年(含)以上三年以下的,按照年平均效益的40%给予一次性补偿;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按照年平均效益的60%给予一次性补偿;五年以上的,按照年平均效益的80%给予一次性补偿。申请人户的营业执照发证日期分别是2009年2月24日与2009年10月15日,李平的营业执照是2012年1月6日发的,到非法强拆时,营业的年限分别是两个7年一个4年。即应给申请人停业损失补偿。按实有房屋拆一还一安置以外,应再安置212.89平方(补空房去掉)安置价,过度费要按实际增补。
       按照征收房地产程序规定,前面讲到申请人户所在地涉及农村集体土地,未经国家批准征收,属违法事实之一。征收房地产之前,房产评估在先,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在后。
       申请户是2016年9月18日非法强拆的,在非法强拆后,江苏金宁达恒土地房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给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这都是明显的违规法定征收房地产程序的。政策规定,拆房之前先要对被拆房实地勘测(现场测量),以后公布房地产评估报告,公开信息。防止暗箱操作,公开求得公平公正。房地产评估报告给被征收房产户,允许被拆迁户审查,有五到十天的时间。若被拆迁户对房地产的评估不满意,允许被拆迁户提出复核评估,甚至提出专家鉴定,被拆迁户对房地产评估公司的报告满意了,才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若有强拆,还需经法院判决裁定。上述必须遵守的征收房地产程序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办事,这又是一个违法操作。
       2016年9月14日补空方70平方申请审批表只承认合法面积为40平方于实有楼房面积342.89平方(342.89平方减去离婚妻子应得的90平方应该是252.89平方)给与否认。申请人看不懂官员玩弄的是什么把戏,找不到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撑,都是官员在说,对于这样的说法被拆迁人一概不予认可。总之按法理,侵吞了我252。89平方的安置权,必须还给申请人。
       根据《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的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不接受“踢皮球”将我踢向司法诉讼渠道。根据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的司法解释,诉讼期仅一年,所以拖延超过一年诉讼期是地方政府征地拆迁中惯用的伎俩。区政府房屋征收办与街办、村在征地中的违规违法腐败,所以将申请书呈报南通市人民政府解决。

           呈

                                                                                                                              申请人:葛德均
                                                                                                                              2019年3月31日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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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3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扫黑除恶进行时,崇川区观音山街办领导该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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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3 20:0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扫黑除恶了,谁给他们做爪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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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3 20:0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40个黑社会群殴7旬老人,打断7根肋骨,案发一年多,有图有真相,永兴派出所至今没抓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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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9-4-3 21:5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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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3 23:40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支持楼主合法维权,坚决打击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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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5 12:4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崇川区观音山反腐工作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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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8 21:3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观音山街办依法治国不能喊在口上,写在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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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2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崇川区观音山街道在拆迁中的“臭名昭著”远比全国有名的“纺织之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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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19 08:0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恳请江苏省第一巡视组查清问题,处理问题,真正做到是人民的好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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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21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莫道因果无人见,远在儿孙近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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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5-27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头上三尺有神明,凡是必定有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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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6-15 17:5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湖南 电信
         把权力关进监督的笼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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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7-29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依法治国本质上要治官,而不是治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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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7-29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自作孽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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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8-14 21:4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湖南
          政府要守法,源头上要解决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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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14 22:3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现在要说法卖房子的时候高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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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7-12 22:52
  • 签到天数: 19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9-8-15 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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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9-15 17:3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莫道因果无人见,远在儿孙近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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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9-17 16:3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湖南
             权大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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