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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台50条意见出台 南通台资项目有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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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4-11-30 21:4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9-2-28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2月14日,我市下发《关于深化通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实施意见》,惠及台胞50条意见,其中有24条为我市独有,体现了南通特色。



      《意见》分为“深化通台经贸合作”、“促进通台人才交流与合作”、“支持台胞在通就业创业实习学习”、“扩大通台社会文化交流”、“方便台胞来通居住生活”五个方面,是对国台办“31条”和江苏省“76条”因地制宜的细化和延伸,更加明确了政策支持标准和服务细则。



      此次政策的亮点是支持台湾地区人员在我市就业培训、台湾大学生来我市就业实习学习,大大促进了通台人才交流与合作。



      “50条意见”还包括对台资项目设备投资的补助,最高可达1亿元;对台资企业开展智能化先进技术改造的,单个项目最高补助可达2000万元;对台湾高层次人才来通创业,最高可给予5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或5000万元股权投资支持,还可享受最高150万元的购房补贴及其他特定待遇等,涵盖了台商台胞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

    编辑:董佳慧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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