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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肇事后狂饮啤酒真能逃避惩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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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27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2018年10月底的一天下午,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的一家小超市里突然冲进一名男子。只见他拿起货架上的啤酒就开始猛灌,竟一连喝下了四五瓶。就在几分钟前,正是这名男子拉着一车物品给超市送完货,怎么他偏偏在驾车离开前又如此狂饮?
  原来,该男子叶某是一家杂货店的老板,当天中午他喝了两瓶啤酒开始休息。醒来已是下午2点,叶某便开着自己的金杯面包车到不远处的一家小超市送货。送完货后,他上车准备离开。谁知汽车刚起步,就听见后方传来“嘭”的一声响。叶某赶紧下车查看,发现一名四五岁左右的小男孩儿被撞倒在面包车的右后车轮旁。
  男童的哭声引来了附近人的围观,孩子的父母赶来后闻到叶某身上有酒气,立刻报了警。叶某见状,一下子乱了阵脚,担心自己午睡前喝的酒被检测出来构成酒后驾车。他想,要是我事故后喝酒,即使酒精检测超标,也没办法判断是不是事故前饮酒,那也就不好认定为酒后驾车了。于是,自以为聪明的他冲进附近的超市,一连灌了四五瓶啤酒下肚。
  不过,叶某不知道的是,对在事故现场为逃避法律追究现场饮酒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已早有规定。按照该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以上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经查,叶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达274.2mg/100ml,超过醉酒认定标准。
  2019年2月18日,南通市港闸区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犯罪嫌疑人叶某提起公诉。叶某的小心思在法律面前完全落了空。
  近来,网上流传着一些犯罪后通过设法钻法律空子逃避法律惩处的段子、短视频,比如为逃避酒驾检查当场饮酒的谣言就流传颇广。办案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要擦亮眼睛,在清醒辨别谣言的同时,严格遵纪守法,切莫在法律面前心存侥幸。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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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2-27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脑子进水的笨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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