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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工作是高考的一项重要环节,2019年我市市区高考体检工作将于2月26日开始,市区定点体检站设在:南通市教育考试院(青年西路22号)。今年江苏省高考体检将实施无纸化网上管理模式,考生数据网上采集,体检医生通过手持式智能终端直接录入考生体检数据,体检系统根据规则自动给出受限条款和参考结论供体检医生审核,通过现场无线网络,考生体检信息实时存储到省教育考试院数据中心。
体检标准
1.报考普通高校各专业以及航海、体育、艺术等特殊专业考生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执行。
2.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即取消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在100单位以上,则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表面抗原阳性,体检一个月后复检,复检结论仍不正常的考生,体检结论为不合格。
3.报考军事院校、公安政法院校(专业)考生的身体基本条件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普通高校、军事院校、公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手册》、《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以及公安政法院校(专业)招生体检和体能测试(测评)的有关要求。
军事、公安政法院校(专业)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试(测评)安排
2019年军事、公安政法院校(专业)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试(测评)工作仍在高考结束后进行。凡符合军事、公安政法院校(专业)招生身体条件的考生,按下列相关要求,自行前往参加军事、公安政法院校(专业)的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试(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试(测评)者,一律不予录取。
1.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和高考成绩单先参加各县(市、区)人武部组织的政治考核,再参加由各军分区(警备区)组织的心理检测,最后参加省军区组织的体格检查和面试。
2.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和高考成绩单,参加由江苏省司法厅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共同组织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审核等。
3.报考公安部属院校和江苏警官学院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和高考成绩单到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点,参加由江苏省公安厅和院校共同组织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
温馨提醒
重点一:饮食要有规律,不吃辛辣、油腻和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
重点二:体检前一周要尽量避免服用损害肝脏的药物和营养品,包括一些保健品,以免一些物质会影响转氨酶的检查结果;如果体检时正好感冒或者因疾病正在用药,可向体检医生说明。
重点三:体检前一天,要尽量避免剧烈运动,晚餐吃一点清淡的,要保证睡眠充足。
重点四:近视的考生尽量戴框式眼镜,因为当场摘隐形眼镜,既不方便又不卫生,也容易刺激眼睛致屈光系统得不到调节,直接影响裸眼视力检查结果。
南通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