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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南通市区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提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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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18 09:51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为进一步提高市区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和保障水平,更好地解决市区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南通调整市区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

具体标准如下
01调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
  (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单身居民)收入线标准:从家庭上年度人均月可支配收入1350元及以下(单身居民1550元及以下)调整为上年度家庭(包括单身居民)人均月收入在1890元(含)以下。
  (二)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单身居民)收入线标准:从家庭上年度人均月可支配收入2400元及以下(单身居民2600元及以下)调整为家庭(包括单身居民)上年度人均月收入在3020元(含)以下。
02调整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补贴保障收入线标准
  (一)市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线标准从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2100元(含)调整为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在2270元(含)以下。
  (二)优秀农民工家庭收入线标准不变;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达10年以上的外来农民工家庭收入线标准从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2100元(含)调整为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在2270元(含)以下。
03其他
对符合本通知第二条第二款的优秀农民工家庭及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达10年以上的外来农民工家庭,可按照原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补贴申请方式,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租赁补贴标准与户籍居民同等待遇。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其他住房保障标准,仍按照原有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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