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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凌志铭

南通一对姘居10多年,在社会上面坏事做尽的狗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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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6-10 15:0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你是准备自己耍无赖呢,还是给那个原告制造点问题,让他没有办法解决。你搞再多的花样也只有2选1。你和你家亲戚演再多的戏没有用。那个是你家亲戚和我没关系。我反正是你们4家厚颜无耻的无耻无赖所公认的精神病人,无行为能力人。你们那边的一切戏找那个原告。
我只谈法理。和你们这群无赖没有人情世故可讲。因为你们不懂的。多听听街头巷尾,所有人茶余饭后的聊资。我在众人嘴里眼中都不是笑话。谁是笑话?多到外面听听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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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6-10 16:0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被告家的亲戚如果自己出局?到外面重找那关我屁事?本来就是和我没关系的事情。从来没有人和我说过任何话不关我的屁事。被告要把这出戏唱下去?如果这种情况发生,被告还怎么唱戏?一切都是嘴巴上面喊喊。反正一切不关我的屁事。
我只看是被告自己耍无赖,还是给那个原告制造点事情去处理?我不相信被告能翻出其他的话,除非那农村泼妇嘴巴喊喊。也就这点出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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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6-11 08:2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巫劲松,关于这个继承纠纷的正邪双方的判定,你那套说法没有多少人能够认可,我来说说大多数人都能够认可的一种说法。

首先无论如何,你是属于邪恶的一方的。

接下去我从人情和法理两个方面来评说。

从人情方面来说很简单。我根本10多年以来没有和被告有任何牵扯和关联。所谓的牵扯和关联都是被告捏造事实出来的。被告也自己找了女人,这个女人也带着儿子,被告自己也有亲生女儿。这种情况下,我和被告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就是陌生人的性质。
我的东西就应当是我的东西。被告的东西就应该是被告的东西。应该划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我现在要追回的也就是我母亲的遗产以及孶息,还有这一块被被告所得的不当得利。这是属于我的东西。
这就是街头巷尾白发苍苍的老人们都在讨论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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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6-11 08:2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接下去我们说法理。
我和被告已经解除了拟制血亲关系。也就是没有任何关系,这就是法理。
继承法规定,任何继承人,只要是合法继承人,任何时候都有权利提出,分割切割遗产。所以我的做法有法可依。
那个被告就不对了。我2014年起诉的是分割遗产。那被告干的是什么事?你们法院干的是什么事?在我背后把我莫名其妙,我不参与不知情,未配合的情况下就被建立成无行为能力人,精神病人。
这种行为属于正义的吗?
正常人都会说,这种行为完全是邪恶的行为。
居然还代表我放弃自身权利。

你是正义的还是邪恶的,你自己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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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6-11 08:3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被告的性质已经定义好属于邪恶的一方。
那个转继承纠纷的原告的性质很好定义。
事情闹到现在这部田地,如果继续陪着被告唱戏?被告说什么都不提,反对意见都是认可,都是默认,都是承认的?
那说明这个转继承纠纷的原告认为自己的诉求是没有法律依据,得不到法律支撑的。所以他要为被告马首是瞻。一切要拍着被告的马屁。他和被告是一伙的。他只不过是为了奉承被告,认可被告,承认被告,而等着被告施舍一点点好处。
那么巫劲松这个人你的定义就成功了,属于邪恶的一方。
你一直说的这个转继承纠纷的原告属于邪恶的一方,你不要想赖。法院很多人知道的。

如果这个转继承,就不能原告认为自己的诉求,有法律依据能够得到法律支撑,自己的说法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他不需要趋炎附势。他可以做出自己的判断,有自己的主张。对于被告的任何说法,他有权利say no. 也就是不同意,不认可,不默认。直接say no.

巫劲松,你自己也把这场战斗定义为正义与邪恶的战斗。
被告随便怎么说都不可能属于正义的,肯定是邪恶的,这是毫无疑问的。连白发苍苍的老人们,茶余饭后的聊资都能够证明被告是邪恶的,这就是人情。法理就不用说了。
你认为你们人情站得住脚跟吗?不要固步自封,认为你们的谎言和骗局现在还有用。多到社会上面听听你们的形象在众人的嘴里心中是怎样一个丑恶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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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6-11 08:4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我随便怎样说,不管是人情和法理,我都属于正义的一方。
以前你们有谎言和骗局,我是配合被告的,去做的那个司法鉴定。现在我手上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你们那些都是谎言和骗局,我当时未参与,未配合,不知情。你们都是一派胡言,胡说八道。现在我已经在起诉你们了,你那个大红章把事情已经搞大了。

那个被告无论是人情还是法理,都是属于邪恶的一方。你肯定也是属于邪恶的一方,就是毫无疑问的。你力挺被告呀,你不属于邪恶的一方,谁属于邪恶的一方?

那个原告所有人都在看着那个转继承的原告怎么做?他认为自己的诉求有没有法律依据,能不能得到法律支撑,认为自己的说法是不是合情合理合法?会不会向邪恶势力低头?会不会趋炎附势?
还有十几天时间,如果最终的结果那个原告属于邪恶的一方?
邪不胜正。更何况现在的人情你们已经站不住脚跟。
法理你们就不要说了。一团笑话。
我那个民事诉状明明是按照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做的。你少我的不予受理裁定,怎么办?
我要上诉去的。
现在所有人都知道你们的大红章,盖上去,认为你们崇川法院比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还要高级。
我要上诉,我要看看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怎么判?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是一个级别的。
黄浦区人民法院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面的就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们崇川区法院的级别知不知道在哪里?
比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还要高级。
案子已经处理了少我的不予受理,裁定尽快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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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6-11 12:0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有病吧?我就整理个房子,乌合之众那边就又是主观臆断,又是捏造事实。脑子有病的就是那个腔调。
我是分批次整理的。天天整理一堆东西扔掉。
你们岂不是天天要说,有病吧?
没其他的事儿做,我一个人慢慢整理,说明我心情好。
整理好了,搞不好,这房子要卖掉。就是和你们死磕到底。这就是最终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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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6-11 16:4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我说的没错吧?
被告是不会耍无赖的他绝对是用有性病的疯狗狂吠。
把问题踢给那个原告,那个原告反正就是配合唱戏。不反驳,不回应,不理睬。
那个原告最不上路子了。要代表我放弃继承权的时候,那是一头的奋劲,兴奋的不得了呀。
其他的问题就是根本不管的。这种不上路子的人很少见吧?大家可以评判,mh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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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6-11 16:5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现在有性病的疯狗狂吠,那是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那个原告反正表面上说自己是缩头乌龟,暗地里谁都知道是在配合被告演戏。
不过这个原告被被告卖了,还帮被告数钱,也是惊天地泣鬼神的。
代表我放弃继承权是一头的奋劲,涉及到我其他的问题,是绝对不发表意见的,不代表的。大家都盯着呢,就是这种为人。
还有十几天时间。如果既不能和被告握手言和,也不能和被告生死仇敌。那就准备和我做仇人吧。
那种转继承纠纷?不要说一年解决不了,两年三年都解决不了。被告说什么和案情无关的那个原告,默认,不反对不反驳。有性病的疯狗狂吠也是默认,不反对不反驳。
随便谁都没办法来审这个案子。这种原告就是旷古绝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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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6-11 16:5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崇川法院立案庭做好准备。你们少我的不予受理裁定必须给我。
枉法裁定还没剥夺我的上诉权利。现在要愈演愈烈吗?还叫法院吗?
案子你们已经动了,不是没动。不立案就必须给我不予受理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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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6-11 16:5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被告你马上要胜利了。
那个原告就这么拱手相让,把一半给你了。
说实话,你也只能和那个原告斗。和我斗你不配。因为你们能拿得出手的,无非就是农村泼妇的招式。人情你们讲不了,更加不谈法理。最底层的农村泼妇的招式,也只有那种原告会配合你们演戏。那个原告还在做梦呢,能够代表我放弃继承权利呢。还有十几天,你马上就要胜利了。十几天过后,就算那个原告白送给我那两张纸的,我都不会要。11031铁定和他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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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6-11 17:0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这个诽谤还涉及到南通市精神卫生司法鉴定所呢。在我未参与不知情未配合的情况下,我就被因司法鉴定成精神病人无行为能力人。我一个朋友说还必须报案。还必须派出所报案。
差点忘了,不光涉及到范纪强的滥用职权罪,巫劲松的教唆罪,被告的诽谤罪。还有这个南通市精神卫生司法鉴定所呢。
被告你只能玩那农村泼妇的那一套,玩了这么多年,无非这一套。你也只能用这一套对付对付那个转继承的原告。
要把事情搞大就搞大。我还真不信,没王法。
麻烦你也通知一下巫劲松,少我的那份不予受理,裁定尽快准备好。我的权力不是你们能剥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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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6-11 18:0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这个问题有点大呀。
巫劲松教唆指使。
范纪强滥用职权。通过被告申请委托南通市精神卫生司法鉴定所。
南通市精神卫生司法鉴定所在我未配合不知情,未参与的情况下,把我鉴定成无行为能力人。
(那两个出鉴定的也就是诽谤罪。完全是捏造事实,说我是精神病人。我都没参与,你怎么好做鉴定的?除了捏造事实还能干嘛?)
被告拿着司法鉴定到崇川区公证处做了继承公证,代表我放弃继承权利。其前提也是说我是精神病人,也是捏造事实。那也是诽谤罪。
(综上所述,诽谤罪的被告应该有三个。肯定要报案了,这个问题搞大了)
崇山区公证处又没有依法进行审核。有司法鉴定,但是被告并没有提供案件编号。应该审核司法鉴定的真伪。崇川区公证处的两个公证员又没有尽到审核义务。操作又是不规范。
7个人正好形成整个犯罪链条。从前至后。范纪强滥用职权,最终造成我几千万的损失。犯罪链条一个不差,证据线索就是崇川区公证处,被告代表我放弃继承权利的那份继承公证书。被告的身份证号码用于检索。
违法犯罪那是刑事责任。
我追回,由于犯罪嫌疑人违法犯罪,对我造成的损失。我那份民事起诉状不予受理裁定呢?铁定是枉法裁定。这个崇川法院认为自己比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还要高级。而且这个崇川法院和别人高级法院不是用了一套法律。完全不一样的呀。我能够接受认同的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正规法律。我相信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也是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正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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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6-11 18:1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11031切一半。
被告名下所有财产直接切一半。什么不动产的房子呀,汽车呀,股票呀,所有的乱七八糟的全部直接切一半出来。
股票的损失赔给我一半。
很好计算。
现在最简单化。巫劲松,范纪强,你们不要不服气,这就是你们造成我损失的金额。
你们该判多久?你们那边自己有刑事庭自己可以问,我死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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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6-11 18:1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反正我已经不抱希望。对于那个原告。
就他这副架势,今年解决不了,明年解决不了,第3年还是解决不了。直接拖过2023年诉讼期限。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根本没有那个转继承纠纷的原告什么事儿。你们不懂法,要学法。
和那个原告唱再多的戏说再多的话没用。
还有十几二十天。我反正仅仅做到仁至义尽。那个转继承纠纷的原告既不能和被告握手言和,又不能生死仇敌。我不会再等待。
去年一年就是被他耽搁掉的。一直同意调解,同意调解认可,被告的说法一直捣乱。
今年上半年又是被他耽搁。一直同意调解,同意认可被告的所有说法。被告说什么就是什么。
农村泼妇对农村泼妇刚刚好。
今天还算好,只有一个骚扰电话,我不希望明天以后还有骚扰电话。你们烦不烦?我既要整理房子,准备接下去卖掉房子,死磕到底。还要辅导人股票,还有一堆事情要做。你们要犯病,不要吵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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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6-12 08:4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来预测一下乌合之众接下去会怎么搞?
剩下来的无非还是陈词滥调。让有性病的捏造事实,之后就是被告按照有性病的捏造事实,表态发表言论。再之后就是那个原告表示默认认可不反驳,不批判。(一直这么搞的。)
我反正没什么好说的。该说的我已经都说过了。

今天要强调的一点就是我在网上买了50个110×100的大袋子,4丝可以装很重的东西。6毛钱一个。比批发市场那种一块钱一个的只能装一半的便宜多了。白色透明的还没黑色的那么突兀。
接着重点来了。我最近在整理房子,每天都会有一大袋,整理出来扔掉。
目的就是随时随地准备把房子卖掉和乌合之众死磕到底。
就是我每天在整理房子,最终的目的性已经很明确。那就不需要每天打我骚扰电话,好像在试探我的态度。
我每天一大袋整理出来的东西足够证明我的态度从未改变过,一直在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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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6-12 10:12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方当现人不同意调解的,法院不应该进行调解,而是尽快对案件进行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

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九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据说现在已经进入了农村泼妇升级版。被告强烈要求调解。一定要进行调解。必须进行调解。
反正这个崇川法院是不讲法律的。诉前调解现在已经不好谈了,已经立案了。现在就是无限期拖延的开庭前调解。
最高法规定诉前调解,也只有20天。20天调解不了,必须进入审理程序。再有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诉前调解的情况下进入不了诉前调解程序直接进入审理程序,立案受理。
现在就是语法相悖和法律相抵触,无限期拖延下去的,开庭前的调解。
原来是被告说一套,那个原告都保持默认认可,不反驳不表态的状态。
据说那个被告现在采取耍无赖的状态。有谁知道这是不是原告和被告唱的戏?
有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是进入不了调解程序的。
法律法规面前不谈诚意,而且是那种编出来的所谓的下三滥的诚意。
反正那个区法院是不讲法律的。我也不多啰嗦了。
还有十几天时间,那个原告要么和被告握手言和,要么生死仇敌。
如果那个原告和被告生死仇敌之后,案件没有突破,没有进展,那一切都是这个区法院违法操作。一切都是这个区法院的错。
其他的都是这个原告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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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6-12 10:1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一个小时之前的这个骚扰电话已经严重打扰到我了。
居然还是说股票的。什么最近亏损严重,什么乱七八糟的,我听都不要听的。
我的账户,我的身份证号码,能够查到的账户在股票市场应该最近几年是没有记录的。
所以不会存在任何一个券商或者机构泄露我消息,给这种乱七八糟的打骚扰电话的。
那个海通的怎么回事大家都清楚,我最恶心那种券商。
这个打骚扰电话的怎么回事大家也清楚。
不可能是机构泄露我个人信息的。所以说有些人真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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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6-12 10:5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又整理出一大袋东西。现在的原则是除了搬出去能够带走的,其他的全部扔掉。我准备了50个大袋子。一天装一个。
所有一切做最坏的打算,最坏的准备。一切捏造事实疯狗狂吠只是跳梁小丑哗众取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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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6-12 11:5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还有8分钟收盘,惊心动魄的半天终于结束了。我是不会告诉任何人我们是在盯什么股票的。反正不是海底捞。反正也不是我的账户。
说实话,我没有义务告知其他任何人股票我们能赚多少钱?
但是我还是拜托那群乌合之众,不要关公面前耍大刀。谈股票还股票推荐,到我这里不觉得很丢人吗?
北京文化反正被告就是个活脱的笑料,我就不说了。
海底捞4月10号31块5,卖掉的。强者恒强呀。刚才偶然一看,居然又到29块5了。这就叫实力。反正卖掉的是不会再买了。我有其他的股票,我有很多的事情要做。
不要再搞那种笑话,我给你说过多少遍,不要在关公面前耍大刀,秀脑残呢?
我不想接到任何性质的骚扰电话。
你们那边讨论的任何事情和我没关系。我没有义务表态发表意见。我该怎么做会怎么做,我已经说的很清楚,我一切做最坏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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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6-12 12:1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这就是我的战绩,每天一大袋。这就是传说中的110×100的大袋子。我每天装完之后都是形成一个圆柱形。直径比垃圾桶大,垃圾桶是摆不下的。50只袋子可以装好多东西呢。
今天的这一袋起码有三四十斤。好多都是旧的衣服。袋子的质量还是不错的。
不带走的全部扔掉,这是现在的基本原则。要做就做最坏的打算。做好死磕到底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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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6-12 13:4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每天有一堆事儿要做。这就是我的微信笔记。今天的。
行情如此焦灼。上市的日子行情不好。随便怎么着也赚了10%多。是去是留就是不说。但是今天貌似我不用等到4:00了。香港比大陆每天就是要多100分钟交易时间。2017年就已经上升到“一带一路”的高度了。后市预判怎样我就是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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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6-12 14:0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有人和我说,中烟香港的员工,平均下来,年薪80万多将近90万。工资好高呀。
我就说了香港那边普通的百货公司的售货员做得好的话,一年的年薪加绩效下来都要30万。可能还要更多。你可以去的呀。
这人马上和我说不去不去还是在南通学股票。笑死我了。
看来现在那边的转继承纠纷已经没人会关心了。本来就不需要关心。那种根本就是不存在的案件。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一天到晚唱戏有个屁用?被告说什么都认可的,那还做什么原告?原被告双方是应该彻底对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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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6-12 16:2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农村泼妇的招式如果有用?
那还要法律干嘛?那还要法院干嘛?那还要检察院干嘛?那还需要公安干嘛?
农村泼妇就是农村泼妇,清一色的农村泼妇,一群农村泼妇都没用。法制社会一切讲法律。
前面一年多所有农村泼妇的言论,夹杂的都是捏造事实胡编乱造。现在所有一切都是真相大白,水落实出。农村泼妇的言论夹杂着谎言和骗局,一切都是过去式。
农村泼妇是一群一群的,你们就认为很了不起吗?有个屁用,有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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