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6988|回复: 0

中院法官杜开林获评“全国优秀法官”,曾承办小贩刺死城管案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1-25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24日,记者从南通中院获悉,在几天前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传来了好消息,南通中院刑一庭副庭长杜开林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优秀法官”,我市仅有一人获此殊荣。
在此次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共有99人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此外,崇川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风华也被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记者了解到,45岁的杜开林自2007年4月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来,共主办或参与审理各类刑事案件1200余件,无一被改判或发回重审,件件都是精品铁案。其中,影响较大的是小贩刺死城管案。
山东小贩侯某因违规占道摆摊,被南通城管暂扣电子秤。当场要回电子秤遭拒后,侯某拔出水果刀,刺死了城管执法队员刘某。刘某遇难时才31岁。被告人侯某没有任何经济赔偿能力,舆论上充斥着大量对侯某表示同情的声音。时值刑法修正案(八)正式施行,杜开林大胆提出了对被告人侯某判处死缓并限制减刑的办理意见。这一意见得到了审委会委员的一致肯定,该案也成了江苏首例限制减刑案。该案的判决获得了广大网友的好评,网上跟帖达60万余条,均称赞这一量刑结果体现了罪刑相一致的原则。
杜开林承办的另一起经典案件是海门杀人碎尸零口供定罪案。2015年男子耿某失踪,侦查中,警方收集了大量客观、真实的证据,锁定了李某的犯罪事实。经警方搜寻,终于发现了耿某被肢解的尸体,死因为机械性窒息死亡,李某也被抓获归案。法庭上,李某辩称,耿某被害分尸与他无关。但无论物证、现场勘验检查笔录、鉴定意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证据都可证明,该案确系李某所为。作为该案的承办法官,杜开林认为,被告人虽不认罪,但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确定被告人李某系杀害耿某的凶手。李某杀人分尸,手段极其残忍,主观恶性极深,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恶劣,论罪当判处死刑,鉴于无证据证明李某系预谋杀人,可不立即执行,但因李某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且人身危险性较大,对其应限制减刑,以体现罪刑相一致原则,该意见得到了审委会大部分委员的肯定。最终,被告人被判处死缓并限制减刑。
多年来,杜开林结合审判实践,先后发表了60余篇应用法学论文和典型案例,其中有十多篇法学论文被《法学》《人民司法》《法律适用》等国家级法学核心期刊所录用,多次在全国、全省学术研讨活动中获奖,先后获评南通市“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南通市十大法治人物、全省审判业务专家、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先进个人、江苏最美法官、江苏省劳动模范,并被省法院荣记个人一等功。
来源:南通发布  记者袁晓婕 通讯员顾建兵
南通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 平台公约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5-12-21 08:56 , Processed in 0.148781 second(s), 15 queries , MemCache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