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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又回现场 捡回物证继续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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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4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融媒体记者 陈俐君 黄荣华
2018年12月31日傍晚,南莫镇加油站附近发生了一起轿车与电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轿车司机逃离现场后,又返回捡走了遗留在现场的重要证据。
  事发突然,电动车驾驶人吴某受到惊吓,无法提供有价值的线索。民警立即调取了事发路段的监控录像。监控显示,肇事车辆是一辆银色的轿车,与吴某发生碰撞后掉头逃离了现场,当时轿车的前保险杠脱落在地。“民警在勘查现场时,并没有发现这一物证。监控显示,一男子将保险杠捡走了。”市交警大队南莫中队指导员陈远表示。
  民警继续扩大调查范围,但车辆如同“蒸发”一般。“我们通过现场遗留的保险杠碎片,确认车型是现代雅绅特,并且结合监控,锁定了一辆安徽牌照的车辆。”陈远介绍。通过相关查询,警方掌握了车主王某的身份信息及其暂住地址,即南莫工业区内的一家香水厂。
  民警连夜赶到这家工厂,得知王某确实是该厂工人。民警和工厂负责人反复拨打王某手机,并做了大量思想工作,王某最终决定投案自首。第二天,王某如约来交警中队,对肇事事实供认不讳。王某还交代,当天捡走保险杠的也是他本人。
  至此,这起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这起交通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吴某轻微软组织受伤,本属于普通交通事故,但是由于王某肇事逃逸,事故的性质就变了,王某也因此受到了严厉的处罚。
  记者提醒
  如若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员不要慌张,无论驾驶人有没有责任,总共分四步走,停车,观察伤者的伤情,拨打110、120,配合交警调查。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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