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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一名派出所辅警, 在与女友确立恋爱关系后, 明知对方组织卖淫, 他却多次帮忙通风报信!
交友不慎!辅警为卖淫团伙通风报信
孔某某是一名“90后”,2014年3月始,在肥西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任辅警。2014年下半年,孔某某结识了一位年轻貌美的女子唐某某,后二人确定了情侣关系。
2014年下半年始,孔某某明知唐某某、李某某(已判决)开设组织卖淫、容留卖淫场所,而利用自己在派出所担辅警的职务之便,在公安机关查禁卖淫嫖娼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多次为卖淫场所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处罚,并接受其吃请及馈赠,致使唐某某、李某某经营的组织、容留卖淫场所长期存在。
(网络配图)
2016年4月始,李某某在肥西县上派镇金寨南路与仙霞路交叉口附近承租房屋,以经营“足浴店”为名,先后组织多名卖淫人员在“足浴店”内从事卖淫活动。同期,辅警孔某某的女友唐某某在上派镇金寨南路与三河路交口附近开店容留他人卖淫。
2017年1月初始,李某某又与唐某某合伙在肥西县上派镇金寨南路与三河路交叉口附近承租门面房,以经营“足浴店”为名,先后组织王某(绰号晨晨)、刘某某(绰号圆圆)、韩某某、江某、杜某某等多名卖淫人员,在“足浴店”内从事卖淫活动。 卖淫团伙落网,辅警断送前程
2017年4月20日,李某某等人在肥西县上派镇金寨南路与仙霞路交叉口附近经营的组织卖淫场所被查获。同年5月初,被告人孔某某为帮助唐某某逃匿,在肥西县三河镇万年街李府井附近承租房屋,为唐某某提供隐藏处所,并为唐某某支付全部房屋租金。
2017年10月25日,王某某被抓获归案。孔某某害怕王某某向公安机关供述出唐某某的隐藏地点,便将王某某被抓获的情况告知唐某某,继续帮助唐某某逃匿。同年11初,唐某某离开三河镇,隐藏至上派镇金寨南路某小区。
2018年7月23日,唐某某被抓获归案,同日,被告人孔某某被抓获归案。
(网络配图)
据了解,被告人孔某某,男,1993年8月5日出生于安徽省肥西县,汉族,高中文化程度。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孔某某身为公安机关辅警,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在公安机关查禁犯罪活动过程中,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并为犯罪分子提供隐藏处所等便利条件,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其行为已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最终,被告人孔某某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来源:万家热线、肥西县人民法院、江淮晨报,文章部分图片资料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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